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知道会有人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小就能写日记,因为我与你们不同,当你们还在流口水玩泥巴的时候,我已经背诵唐诗三百首,能熟练运用加减乘除口诀,在峡谷中已是个所向披靡虐菜无数的百星荣耀王者,而我目前才出生半年,这都要归功于我父母超凡脱俗的独特基因以及他们对我的放养政策。
我老妈是只神兽,她可以说是天底下最不负责任,不,最民主自由的老妈,比起把我当儿子,她似乎更喜欢把我当她的玩具,不,玩伴,就是她,无所顾忌地带领我领略电子产品的魅力。
我老爹就是个凡人,但我还是比较崇拜他的,因为他能喜欢上我老妈这种奇葩并追求到她,还跟她结婚,以至她生儿育女这几件事加起来,就足够让我震撼一辈子的。他绝对是凡人中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得到我老妈青睐,并且生出我这样绝妙的儿子。
而我,我叫陆角巷。
自我对这个名字产生认知时,我曾多次向他们提出建议,要求改名。
因为它一点也不酷,甚至有点村,有点土,毫无疑问,我的亲生父母在恶搞我,因为我的出现,干扰了他们的二人世界。
照顾我最多的是姑获鸟姨姨,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
你问最好的女人为什么不是我妈咪?我妈是女人吗?
在我眼里,她跟女人这个词完全不沾边,如果有一天有人用“女人”来形容我妈,我会觉得他在讲冷笑话。
而我的父亲,是当之无愧的冷笑话大师赛第一名。
他跟我说的最多的就是:
“女士优先,鸡腿让你妈先吃。”
“世界上没有比你妈更可爱的女孩子了。”
“你妈是女生,你是男生,男生要疼女生,知道吗?”
……
我听得耳朵都要生茧。
也许因为母亲是头神兽,高人一等,所以注定要成为家庭地位最高的那位吧,不然我父亲为什么这样无条件纵容她,还要求所有人效仿他作法。
但姑获鸟姨姨跟我讲:“因为你爸爱你妈。”
这就是爱?爱好盲目啊,好比我妈下嫁凡人,好比我爸把我妈看做女人,都跟失了智一样。
还好这两个盲目的人今天结婚了,配成一对,不用再祸害别人。
他们的婚礼办在户外,青坪如毯,鲜花织锦,宾椅像整齐而圣洁的白鸽点缀在草地上。
妈妈穿上了白色婚纱,拖摆如云。
她说这是她第二次穿裙子,黑发挽起,点缀着星点白花。她提着裙摆,周身别扭,但整个人在阳光下发光,我忽然意识到,哦,她好像真是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