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夭:“说的也是。”
他揉了揉脸上崩坏的表情,暗搓搓的还有点高兴。
爱德华仍旧在这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些与其说是忏悔更不如说是少男心事的话:“我和他其实才算见第二次面,但是我已经无法控制地疯狂思念他。”
爱德华用的是“him”。
整挺好,说明主角受果然爱上主角攻了。
阮夭心里放起五颜六色的小烟花。
“神父,我很想他,我想和他说话,想和他玩笑,想为他作画。”
少年深深低着头颅,被浅金色刘海掩住的眸子逐渐偏执。
他知道基督教的教义里同性相爱是重罪,他觉得自己说出来,纯洁的神父会被他吓坏的。
于是少年硬生生地改了最后一句话:“我想让他做我一生的挚友。”
阮夭怒其不争,做什么挚友啊,直接原地结婚啊!
像这样奉行丛林法则的黑色城市,小少爷的矜持简直可以说是明晃晃的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