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谭阵走上来,把刀拎出来拿给他。
盛野接过刀,在料理台上大刀阔斧地切番茄。
谭阵走过去,悄悄把牛奶燕麦粥的火调小了一些,要不很快就得糊掉了。
盛野切好生菜和番茄,一层层铺在烤吐司上,再加上煎蛋和培根,终于做出一盘漂亮的三明治,若是忽略背后一片狼藉的台面的话,看上去还是很可口的。只是煎蛋卖相一般,不如谭阵做得漂亮,谭阵的煎蛋都是饱满的太阳蛋,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他都没来得及学两手。为了掩饰煎蛋的寒碜,他才想起来做成三明治,夹在吐司里就看不见了。
这一通忙下来,感觉自己就像个被妻子惯坏的丈夫,成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临时抱佛脚,佛都嫌弃,妻子还好脾气地容忍他。
谭阵接过三明治,煞有介事地说了声“谢谢”,盛野笑了笑才猛然想起背后还煮着一锅粥:“糟了糟了!”慌忙关掉火,好在粥的状况刚刚好,他庆幸地舒了口气,“还好还好……”
谭阵在岛台吃着三明治,抿嘴笑着没说话。
盛野把热腾腾的粥盛出来,放在谭阵面前时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看谭阵吃着他早起熬好的粥,把它们趁热吃进身体,成了“谭阵”的一部分,原来给喜欢的人做饭是这样的感觉。你不但想给他做,还想看着他吃。
“你想一直这样看我吃吗?”谭阵抬头看他,笑着说。
盛野才在岛台对面坐下,咬了一口三明治,纳闷:“怎么味道没你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