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兰地:“您这笑话真冷。”
朗姆谦虚的笑笑,说:“我觉得咱们应该先寻找灵符,现在是九点半,距离幽灵出来还剩两个半小时,没有灵符防身,咱俩就嗝屁了。”
“话是这么说,但有关灵符的所在位置,没有任何线索。”白兰地托着下巴沉思片刻,道,“游轮太大,灵符是什么样你我都不知道,先去找其他人,卡片上不是说了吗,总共十二个迷途者。”
说话的功夫,俩人走过旋转门进入酒吧。
在环形吧台处有两个人,一人站在后吧,身着白色西装,左手拿梨右手拿酒杯,似乎是想调一杯果味酒尝尝;另一人坐在前吧的单腿皮凳上,身着白色衬衫,搭配格子蓝色西装裤,百无聊赖的品尝一杯酒。
“嘿,有人来了。”尝试调酒失败的男人最终选择放弃,单纯的啃起大白梨。
品酒的男人也转过身,深深看了白兰地一眼,将目光移到朗姆身上,那双漆黑如夜的眼中看不出喜怒哀乐,一句话也没说。
啃梨的年轻人说道:“我是伏特加,他叫威士忌。”
“我是朗姆,他是白兰地,幸会。”朗姆笑呵呵的迎上去,刚走了没两步,人被重重一扯,腕骨勒的生疼,略有不悦的回头看向白兰地,“干嘛呢?走啊!”
白兰地并没有上前的意思,可能是错觉,也可能是第六感,他并不想靠近威士忌。宛如生活在野外丛林里的兽类,只需用鼻子嗅一嗅就能知道对方的实力,哪怕距离很远,浑身的毛孔紧缩,各处细胞叫嚣着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