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心情急躁,也没多斟酌用词。
可能是刚好这段时间,公司需要这样的振奋人心新闻吧,毕竟符合主旋律。
不过又看到最后的署名。
心情更加郁闷了。
欺世盗名之辈,难受。
......
第二天。
林铮依然早起,出发去跑步。
不知道谁说过,一个习惯养成的,需要27天。
经过一个多月。
林铮确实养成了这个习惯。
今天感觉不错,跑了五公里以后。
依然觉得身轻如燕,可惜的是,今天没遇到那个美女。
不然就让她好看。
跑完八公里,林枫还觉得没什么大问题,于是就继续埋头跑起来,自己好像进入了那种无我的状态,不知疲倦,越跑越快,感觉着风和自由的气息....
“林铮,林铮等一下啦。”
突然后面传来了一个熟悉甜美的声音,还带有一点娇喘,看来是为了追赶自己用了不少力气。
林铮放慢速度,侧头看一眼,突然眼前一亮。
竟然是她,大美女张晴雪。
今天的张晴雪长了一套棕色紧身的纯棉运动服。
姣好的身段展露无疑。
而且也不知道是角度问题还是衣服问题,林铮从侧面这个角度看过去。
竟然被她胸前那两个倒扣玉碗般的大团子,挡住了大部分视线。
卧槽。
这么大了吗?
这有点超出想象了。
可能是衣服的问题吧。
平时也不觉得啊。
顿时一阵唇干舌燥。
“张晴雪,早啊,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林铮冷静了一下,终于开口了,不过并没有停下来,继续跑了起来。
“出来跑步啊,以前在大学经常跑的,工作都荒废了,发现自己身体确实很差,所以今天就出来跑步,没想到遇到你了。”
张晴雪边说也一边跑,跟着林铮,而且越靠越近了。
她当然是在说谎了。
她平时很少跑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