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命好,生得好,不愁吃也不愁穿,老爸老妈还带着他到处旅游,从小就要什么有什么,以为挤挤公交车吃吃路边摊就叫做体验人生了。
而胡英子十四岁就出来混生活,那时她就被人毛手毛脚。
到了十七岁,胡英子就在酒吧做陪酒的,从领班到经理她轮流陪上床。
这么说吧,胡英子所经历过的世界,跟韩明泽所知道的世界完全是两回事,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时的胡英子不是不知道,去工厂做工,也可以勉强维持生活。
可那时的胡英子很不服气,为什么有些人生下来就可以吃鲍鱼、开豪车、住豪宅,而她生下来就要吃不饱穿不暖,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只能找个做苦工的嫁了,然后生一大堆孩子穷一辈子?
关键那时的胡英子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
所以,那时的胡英子为了钱,为了家,做了很多错事,最后生了个孩子,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试问,这样的胡英子又怎么能配得上拥有一身音乐才华人又非常好还是个正人君子的韩明泽呢?
正是在这种自卑的心理的作用下,面对她已经爱极了的韩明泽,曾经根本不在乎跟谁睡的胡英子,第一次退缩了——很长时间之前,她就已经开始刻意的跟韩明泽保持着距离,不让自己陷得太深。
说老实话,要不是这次虎子病重,让胡英子失去了方寸,胡英子是不可能同意韩明泽陪她来魔都的。
“千万别让我再喜欢你了。”
胡英子看着韩明泽那张忧郁的脸想着。
……
韩明泽和胡英子回到废弃的厂房后,所遇之人都在跟韩明泽和胡英子说:“哟小俩口从魔都回来了?”
说真的,真的没有人相信,韩明泽没碰过跟他同居了好几个月的胡英子。
要知道,胡英子长得可不难看,这要是放在三条街,妥妥的值398。
对于这些都已经说不准有多少年没有碰过女人的流浪汉而言,胡英子可以算是西施了。
所以羡慕嫉妒恨韩明泽的流浪汉绝对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