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陆双带着卫楠到了城市郊外的江边。
清澈的江水蜿蜒数百里,清风一过,江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洒下了一片珍珠粉末。两岸的路灯在水中投出绚丽的光芒,影影绰绰。头顶一轮明月映在当空,射在江水中的月影也随风晃动着,久居城市,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这么美丽醉人的月色了。
陆双和卫楠站在大桥上吹着风,夜风扬起陆双额前的刘海,露出他带着笑意的眼眸,深邃的双眸中满是温柔神色,他伸出手来,卫楠便笑着轻轻靠在他肩上。
“记得小时候,这桥还没建成,我们要上学过江,走的是一条破烂的石桥。”陆双倚在桥边,轻笑着说,“离开多年,变化真的很大。”
卫楠点了点头。
离开多年,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陆双家搬走后,城市规划要建一个生态公园,儿时居住的那个小区连同周围的一大片草地被囊括在内,拆除了。后来卫爸爸工作调动,卫楠一家人也搬走了。老邻居们早已失去了联络,没想到两人却再次相遇了。
卫楠到现在还记得,院子里的木楠花飘落时的美丽,春末夏初时空气里微甜的香气,那些整日整日打打闹闹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那时候哥哥和陆双经常在放学后钻进水里捉鱼,卫楠则扎着马尾辫跟在他们后面,想找机会把陆双给踢进河里去,结果每次都是陆双躲开了,卫楠踢空了,重心不稳反而自己掉进去,陆双便站在河边邪恶的笑:“我今天又学了两个成语,心术不正,自作自受,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哈哈哈。”卫楠在水里挣扎着喊救命,迷迷糊糊间,听到哥哥和陆双的对话,隐约像在说“我妹怕水,你快去救她!你打赌赢来的老婆不要了?”“你不早说!陆夫人可不能淹死。快点捞她啊,愣着干嘛,捞她捞她。”
卫楠不由得笑了起来,陆双这人小时候十足一个魔王,长大了倒还颇有风度,虽然那风度有七分是装出来的,可装到他这种程度,也挺不容易的。
陆双扭头看了卫楠一眼:“笑什么?”
卫楠道:“我妈一直说你是书香门第出身的翩翩君子。”
陆双点头道:“岳母大人有双火眼金睛,可以透过我的表象看到本质。”
卫楠微笑不语,陆双便也轻扬起嘴角,道:“夜风凉,回去吧。”说着,便牵起她的手,那动作已再自然不过。
两人路过刚才那家餐厅,陆双去停车场拿车,卫楠留在原地等。
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个巨大的灯牌,似乎是什么广告,华丽无比。卫楠眯起眼仔细看了看,原来是新出道的Just乐队首次公开演唱会的宣传,那上面印着五个年轻男子的巨幅照片,拿着麦的主唱,摆出帅气造型的贝司手,每一个都玉树临风潇洒无比,卫楠目光在广告牌上扫过,到后排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坐在最后的是鼓手,穿着一身黑色衣裤,嘴角含笑,微微敛着双目,眉宇之间那冷漠的气息,全身上下浑然天成的独特气质,旁边写着他的艺名,用彩色的光晕围绕起来的两个字:阿恒。——那是卫楠再熟悉不过的人,许之恒。
很久没见,他似乎变了许多,头发也剪短了,可脸上的神情却依旧像多年前初见时一样冷漠而疏离,似乎要把所有人都拒于千里之外,却全身心的投入到那敲打乐鼓的快乐当中,浑然忘我。
卫楠在原地怔忡良久,直到陆双开车停在面前按响了喇叭的时候,卫楠才回过神来,拉开车门上了车。
车内开着音乐,是轻柔舒缓的钢琴曲。
陆双扭头笑着问:“看什么呢,那么出神?”
卫楠轻叹口气:“小时候啊,我也做过追星一族,喜欢那些遥不可及的偶像。也曾疯狂的拿着灯牌去看演唱会,为了等一张签名海报在烈日下排好久的队。现在想想,那时候挺傻的。”
陆双点头道:“人不轻狂妄年少嘛。”
卫楠回头,弯起眼睛笑道:“是啊,如今我老了,已经没有那种热血和激情了。”
陆双扭头看了远处的海报一眼,微微眯起双眼:“好像是新出道的乐团首唱会,你若想去,我陪你一起去热血一番,可好?”
卫楠摇了摇头:“不必了。”
没想到他居然进了乐团。
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很有音乐天分,高中时也因为弹得一手好吉他而受到众多女生的仰慕,大学时还自己作词作曲送给了卫楠一首歌,那首歌,名叫《我心底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