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霍姆今天还没有来找我们,告诉最近的调查情况,我们直接去他家一趟吧!”忽然,休扭头望向佛尔思。
达克霍姆是贝克兰德东区一个黑帮的头目,控制着许多乞讨者和小偷。
虽然他总是一副和善的样子,圆润的脸蛋上始终挂着充满亲和力的笑容,但休知道,这是位残忍狠毒的恶棍,他曾经踩断过一位十三四岁的小偷的手,只因为对方私藏了收获。
如果不是必然,休甚至不愿意看见达克霍姆,但对方是最为了解这座城市流浪汉的人之一。
佛尔思将微卷的褐发拨到耳后道:
“只要不耽搁我的午餐。”
“没问题!也许这周之后,我就会请你去吃一次因蒂斯大餐!”休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地许诺道。
“我是不是得为此感谢神?”佛尔思好笑地反问了一句。
她和休不同,她是蒸汽与机械之神的浅信徒。
说话间,两位姑娘换乘了另外一辆公共马车,来到贝克兰德东区,找到了达克霍姆的家。
这是一栋位于狭窄巷子里的联排别墅,墙上长着碧绿的植物,外面的环境颇为凌乱。
休走至门口,抬起右手,有独特节律地轻敲了房门几下。
吱呀一声,并没有关好的大门随着她的敲击向后敞开。
休略显迷糊的表情瞬间转为严肃,就像一只炸毛的狮子。
她抽出随身携带的三棱刺,小心翼翼地推动房门,缓步入内。
佛尔思也改变了漫不经心的状态,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
她们都没有闻到奇怪的气味,但丰富的经验让她们敏锐察觉到了不对。
一步,两步,三步,休和佛尔思进入了达克霍姆的家中。
然后她们看见了搭在煤气灯上的苍白断臂,看见了茶几上的心肝脾肺肾,看见了一条又一条的血肉洒在地板上,挂在衣帽架上!
一根根白骨则被剃得很干净,凌乱堆放于正对门口的地方。
而白骨簇拥之中,有一个睁着空洞双眼的脑袋,正是达克霍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