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柏呆了片刻,慢慢垂下眼睛,盯着他满是注射针孔的手臂低声道:“他根本就不喜欢您。”
空气倏的安静下来,连缓慢流动的微风都识趣的凝滞了,祝挽星抬起眸子往窗外看去,呆愣了良久才启开唇瓣,声音轻的要化在风里:
“我知道他不太喜欢我。”
但这都是他自找的。
每个人的情感都有限度,消耗一点就少一点,他前世就把陆廷鹤的爱都透支光了,这一世也就不再奢望他给自己多少喜欢。
从五年前那个重获新生的雨夜开始,祝挽星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都要还给陆廷鹤的。
他曾经亲手把最爱的人迫害致死,他的心也就跟着悬在刀尖之上,任由陆廷鹤肆意切割剜刺,再也不得着陆。
第3章前尘往事
前世的祝挽星是个左右逢迎的交际花,京城里出了名的小狐狸,凭着好相貌和显赫的家世把圈儿里的Alpha玩了个遍,不管是商圈还是政界,但凡有些名气的青年才俊,就没有和他不沾边的。
一个3S级的omega,信息素是榛子威士忌,每次出席舞会总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因为只要他稍微释放一点信息素,就能盖过满场的酒香。
他的两位父亲,一个是游手好闲的富二代,一个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祝挽星别的本事没有,把这份骄矜自傲又贪玩浪荡的做派学了十成十,勾的京城半数Alpha在他跟前栽倒,陆廷鹤就是其中一个。
比起那些真正纨绔的二世祖,陆廷鹤的家世虽体面却也尴尬,他爸是地产大亨陆临江,生母却是浸淫欢场的卖酒女。
母亲刚把他生出来就妄想着靠他嫁入豪门彻底扶正,使了颇多见不得人的小手段。
这种自作聪明的阴损招数犯了陆临江的忌讳,随手就把他们两个一起打发到了乡下。
后来卖酒女跟城里的男人跑了,就只剩了陆廷鹤一个小豆丁像流浪猫狗似的在村子里长大。
可想而知陆廷鹤过的有多贫苦,被村里人轮番周济,吃着百家饭勉强度日,后来走了大运遇到好心人资助,磕磕绊绊的完成了学业。
他是拼着一口不肯低头的傲气才从小山村里爬了出来,刚上大学就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公司,努力打拼多年也混的风生水起。
之后陆临江良心发现把他认回了本家,大张旗鼓的举办了认亲酒会,和祝挽星就是在这场酒会上认识的。
陆廷鹤身材比例极好,肩宽腿长,天生的衣服架子,眉眼深刻又凌厉,下颌线却流畅柔和,沉稳清冷中还处处都透着彬彬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