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潇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可是警察却认为这是一个犯罪故事。这个犯罪的主人公利用自己的所谓挚爱,在周围四处行骗。
警察的职业病认为,王潇潇的同伙是那种喜欢小孩子的男人。他应该有很严重的恋童癖。
在医学上这也是属于精神病的一种。
“警察先生您要我怎么说这件事呢,我只是想要告诉您,我的朋友他在找一个他喜欢了多年的姑娘,他很在乎那个姑娘,希望能够找到他喜欢的那个人。可是您都是在说些什么。您怎么能这么说我的朋友。他好像并没有得罪您。”
“他是没有得罪我,可是他想要在我们这里让小孩子受伤,这就是他的不对了。还有你好好的工作不去做,在这里找什么人。你这么大了,难道不用去上班么?”
被人戳到痛处,王潇潇咬着后槽牙说:“我没有不上班,这就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帮助朋友,乐于助人。不应该是传统美德么?您这样让我回去上班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你好好的班不上,非要跑到这里来拐卖儿童。我们可以以拐卖儿童罪,把你抓起来。”
“我没有,你们怎么不信我,你们完全可以去调查,我在这里根本没有拐卖儿童的。”
无论王潇潇怎么说,警察都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他们觉得她这样太明显了。感觉就好像被同伙洗脑了。这姑娘应该是进了传销组织的。说起话来一道一道的。
王潇潇很委屈,自己明明很想表现自己什么都没做。可是警察却越来越觉得王潇潇不正常。
她在警察先生的邀请下,在派出所待了七天。后来是警察先生实在查找不不到什么线索,才把他放走的。
临走前,警察先生还告诉她,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不然她很可能会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可怕。
她在这里打听了一段时间,可是也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苏叶女孩的线索。
女孩和发簪一样难找。不过据苏叶说,那个发簪和一般发簪有很多不同。
只要找到那个发簪,一切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王潇潇脑子里都是那个发簪的样子。她干脆将苏叶描述的发簪画了下来。
她还特别做成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说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手里头也有一个折中一模一样的发簪。
很快就在一个老婆婆的口中探听到了消息。
她说真的见过一个人手里拿着这个发簪的。只是那个人好像已经不能说话了。
老婆婆还说那个拿着发簪的女孩,长得很一般,甚至还不能说话。她只能通过手势来和身边的人交流。
王潇潇让老婆婆带着自己去找那个哑巴姑娘。可是老婆婆找她要一个金币,老婆婆说自己没有子女,一个人生活了很多年,因为没有什么钱,过得并不好。
她希望王潇潇能够给她一个金币,让她改善生活。这样她就能把线索告诉王潇潇了。
王潇潇没有拒绝她的要求,还答应了她的要求。
“金币我可能一下给不了你,但是我能够预付一部分钱。如果你愿意带我去,我找到了我的妹妹,我会给你另一部分钱的。”
老婆婆接受了王潇潇的钱,带着她去找那个哑巴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