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
“这是什么歌?怪好听的。”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的声音唱着曲调多变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一人一乐器,让这寻常的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的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的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的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了。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不然我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么办?”
“改下一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了队伍的前面。
就在街角的侧对面,一个红裙的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的咖啡馆,已经走了一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一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绝不会做的事——挤进人群,一路挤到最前面。
街角坐着一个抱着吉他的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的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的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我想怎么唱就能怎么唱,我想怎么弹就能怎么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的是什么,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的绝对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的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的鼓掌声,安以农的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我看这个小伙子唱得蛮好,怎么不上电视?”
“电视是唱得好就能上的?”
“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搜不到?”人群中有人问。
“这是一首原创的歌曲,各位是第一批听到的人。”安以农说。
“诶?”系统嘴里的土豆渣掉下来:啥玩意儿?原创的?
路人也很惊讶,大家才发现他不是刻意用沙哑的方式唱歌,而是本身声音就有些沙哑。然而这种微微沙哑的颗粒感和刚刚的歌真是太契合了,简直绝配。
“好特别的嗓音。”
“请问,你唱的这首歌是什么名字啊?”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枣红色长裙的时尚女性,她很美,只是眉头深锁看着很严肃。
“这是你的原创?你还会创作?”系统也在音响上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