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你这是陪玩的态度么[电竞]> 第101章 野王哥哥(二更)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1章 野王哥哥(二更)(1 / 3)

选项一的危险性曹宸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是自己把保安队的给叫来的,还告诉他们捡到了小火狼。

现在又不给他们,这不是把他们当猴耍吗?

那保安队的还不急眼了?

所以肯定不能选一。

可是,选项二为什么也那么危险呢?

把小火狼交给保安队,这可是拾金不昧呀!

是品德高尚的表现。

难道,这就叫人善被人欺吗?

很有可能!

上一次,他们罚了曹宸一千块钱。

这事情,他们一定记得清清楚楚。

毕竟只是几天前发生的事情,不可能这么快的忘记。

当时,曹宸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反抗”情绪,这一定给他们留下了“好欺负”的印象。

如果再不表现得强硬一些,那岂不是还要被他们欺负?

毕竟这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小火狼。

如果保安队的诬陷曹宸,说是他偷的。

到时候,曹宸可就百口莫辩了。

然后保安队再以这个名义,罚曹宸些钱,甚至把曹宸给抓起来。

那麻烦可就大了。

不能选二!

选择三!

“火狼是我捡的,你们给多少奖金呀?”曹宸笑道。

完成选项,魂宠增加少量技能经验。

最前面的保安队队员,微微一怔,随即就看向了身后的中年男子。

显然,中年男子才是这几个人中领头的。

“放心,只要确定了这只火狼是你捡的,奖金一定少不了你的。”领头的说道。

只要确定?

这话说得可太艺术了。

那要是不确定呢?

这不就是曹宸之前所担心的情况吗?

确不确定的,还不都是保安队说得算?

这明摆着就是“坑你没商量”呀!

这时,系统的选项又出现了。

选项一:立刻说出“这火狼真是我捡的,你必须给我书面保证,不然,谁也别想把火狼带走”。完成后可获得橙色奖励,天赋S级的魂宠一只。

选项二:什么也不说,直接把火狼给保安队。完成后可获得紫色奖励,天赋A级的魂宠一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