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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3 / 4)

不孝的名义,这是最不应该由原主承担的责骂。

原主从小就是被方爷爷养大的,她跟方国栋夫妇以及男主方振庭的关系都比不上爷爷来的亲近,那天在医院被方国栋打了一巴掌后,原主就在家里昏昏噩噩躺了七天,白天的时候尚且还好,每一到晚上,房间的床头处总是传来不大不小的抽泣声,那是原主的哭声。

就连原主带出家的唯一的相册,里面大多数也是跟爷爷的合照,那几天,原主就是靠这个相册缓解对亲人的思念。

那天在酒吧,孙芸总是时不时地低下头玩手机,神色已经是充满了不耐,甚至其中还藏有一丝的焦虑,只可惜这些“不正常”全都没有被原主看到,原主从进入酒吧就开始喝酒,站在酒吧大厅里扯着嗓子唱歌发泄情绪。

现在想起来当时孙芸脸上的关心和担忧是多么地虚假。

“晴晴,叔叔几分钟前发了一条消息,说是……要跟你断绝父女关系。”

关心和担忧是假的,设计和知情是真,不然为什么孙芸会关注的到几分钟前方国栋发出的消息,甚至可能是一早就确定他会发出这样的消息。

断绝父女关系,呵!

“哈哈……呵……”断断续续的笑声,仿佛是畅快和解脱,却又更像是压抑许久的情绪终于崩溃,最后化作喃喃的低语:“凭什么?他们凭什么这么对我,明明我才是……明明我……”

明明我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小说中的原主并不知道她的身世,一直到生命的终点。

之后就是桌子上空的易拉罐越来越多,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记忆开始模糊,而方晴“醒来”就已经是在卫生间里了,她也变成了另一个叫做方晴的女孩子。

“孙小姐,别忘了我们刚刚签的协议书,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也是不需要守约的。”

直到警署里响起另一道声音,方晴才从刚刚的回忆中回过神来,她抬起头就对上康正源善意的一笑,而警署的桌面上,竟然摆放着早就已经准备齐全的法律文件。

同一时间,孙芸松开了手,愣愣地后退了两步,像是对方晴完全不抱什么希望了,而导致她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的,正是这个带着金框眼镜的男子,方晴郑重地朝康正源鞠了一躬:“康大哥,谢谢你帮我!”

那一刻方晴低着头没有注意到在她道谢时康正源是看向裴昃的,而等到裴昃点头他才对方晴说道:“不用谢,是给了钱的。”

其实方晴鞠躬的时候,被裴昃握着的手就猛地一紧,虽然男人很快就松开了,但方晴还是注意到这些不正常的,紧接着康正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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