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集体主义的农场模式后,农场的镇抚官可以组织青壮年在农闲季节就近去煤矿、采石场、建筑工地打工。
可以接做军服、军鞋、棉被、纺毛线、织毛毡、打毛衣的活儿交给妇女们做。
农忙时,农场镇抚官负责联系厂矿的生产工人参与春耕、秋收。
但是有一条很重要,无论是农民务工,还是工人助农,都是义务,但都不是免费的,都必须按劳取酬。
这是啥意思呢?
根据地一样的以农为本,粮食的生产排在第一位。
农忙之时所有人都必须参与其中,这是义务,不可以推托,但是不白干,收益方必须给不低于平均工资的工钱。
农闲时农场镇抚官组织青壮年打工,农民也不能以粮食够吃了,不想多赚钱为理由偷懒。
因为根据地奖勤罚懒,不许任何人懒惰,粮食够吃仅仅是最低标准,还得鼓励所有人为了过得更好努力工作。
某个个体安于现状不想打工多挣钱根本不行,个人必须服从集体,不服从强制服从,死不悔改直接劳动改造。
这岂不是践踏人权,践踏自由民主?
屁的自由民主!
根据地决不允许搞这种虚头巴脑的玩意儿,黄毅需要的是服从、坚决服从、无条件服从!
不努力工作想吃救济?门儿都没有。
强制劳动,有谁还敢不服,直接肉体消灭!
集体农场的收获必须向根据地政府上交三分之一。
三取一的税收是不是高的离谱啊?是大明朝廷税赋的几十倍!
其实不然,这个三分之一是包含了地租和所有的摊派、徭役等等各种费用。
大明朝廷的税赋确实不高,可是加上地租和各种盘剥,恐怕会超过收成的三分之二。
大明朝坏就坏在这里了。
如果朝廷得一千万两银子的税赋,纳税人其实是交了不低于五千万两银子。
穷了国家、穷了升斗小民,富了宗室权贵、封建官僚、地主阶级,导致民变、兵变烽烟四起。
根据地政府的管理简单粗暴,农场上交三分之一就到手这么多,不存在漂没。
在哪儿漂了,杀哪一级镇抚官的头。
每个农场的产量不同,三分之一的收获肯定有多有少。
农场镇抚官的政绩是比出来的,相同条件下公粮交的多,说明这个农场的管理最好。
当然,要防止农场镇抚官搞浮夸风,防止他们为了政绩达到被提拔的目的,不给农场留足口粮,不顾农民饿肚子。
要做到明辨是非其实不难,只需不定期派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让农场的军属发挥先进带头作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