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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昂热校长(1 / 4)

许朝歌撑着脑袋正坐在电脑面前望着邮件发呆。只在腰上缠着浴巾,露出一身健硕胸肌的恺撒带着腾腾的热气从浴室中走出来。

恺撒的左手从酒柜中拿起一瓶tache干红葡萄酒,右手则握着两支高脚杯的杯底。瓶中流淌的酒液殷红如血,高脚杯之间碰撞轻盈。

“如果昨天你答应我加入学生会的话,那今晚安铂馆中应当有一场盛大的庆祝晚会。”恺撒笑了笑旋开了软木酒塞。

许朝歌同样微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自己已经在丽晶酒店餐厅里见过世面了,再大的晚会还不就是澳龙管够然后吃吃喝喝男女一起唱跳,我总不可能因为这点蝇头小利就把自己卖了吧。

“虽然并非出自罗曼尼?康帝酒庄,但拉塔希庄园在1946年可是为前者提供了一批植株。用这瓶正好到适饮年份的美酒作为你荣登s级宝座的庆贺也未尝不可。”恺撒并不知道许朝歌的腹诽如何,他躬身为许朝歌满斟美酒并碰杯欢庆,“敬你,尼德霍格的遗珠。”

“天神遗珠”是品酒师们对罗曼尼?康帝这种梦幻般美酒的最高评价,而产出了恺撒手中红酒德拉塔希庄园,一直有和罗曼尼?康帝互通植株的历史,所以同享一句赞誉也说不上谬误。正好许朝歌的血统评级算得上君临混血种世界的,称一声“尼德霍格的遗珠”自无不可。

浅酌之后恺撒打量了一眼许朝歌的电脑屏幕,看到了诺玛的邮件于是饶有兴致地出声询问:“昂热校长共进下午茶的邀请……需要我为你讲述有关于他的一些往事吗?你知道的,像加图索这样的混血种家族里总是有些别人捞不到的消息。”

对混血种世界仅仅略知皮毛的许朝歌自然点了点头,拉开另一张椅子示意恺撒坐着。

“我在入学之前查过关于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资料。虽然昂热校长姓名中的‘昂热’来源于法语,但其实他于1878年出生在英国约克郡的哈罗盖特市。比起足足活了130年更让人惊讶的是他在这漫长岁月中自始至终保持的活力,屠杀巨龙,肃清死侍,开疆扩土,教书育人……

昂热校长以他手中的折刀威压整个欧美混血种世界长达大半个世纪,时至今日他依旧是当世最强混血种之一。有人形容他的强大时会举例说他这把年纪了还能在芝加哥河里游上几个来回,但据我所知如果昂热校长愿意的话,他能够在跑道上追上超音速战斗机。如果龙族的宿命中有这么一位送葬者,那么我想再没有比昂热校长更好的人选了。

当然,所有风光背后都有另一番凄凉。你们中国有句话叫作‘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别看挂在守夜人论坛上的校长现在是多么风流倜傥英武不凡,酒杯中摇晃着香槟,脚底下踩着湾流专机,骨头里沁出的儒雅随和一如要五代人才能培养出的英伦贵族风范。其实校长他小时候是穷苦孤儿出身。当时收养昂热校长的养父母也收养了一群和他一样孤儿,并把他们训练成乞丐向行人乞讨。所以他童年的悲惨境地可想而知。”…

恺撒的讲述从一百多年前昂热的少年时代开始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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