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洛笑的更畅快了。
……
一周后。
下午。
庄世楷白衬衫搭牛仔衣,下身穿着黑色卫裤。
蔡元琪一套蓝色夹克,黑色布裤搞定。
两人一起走在铜锣湾街头,正在蹲一个犯事的古惑仔。
他们两打扮一个潮流,一个土味,看起来倒是很有特点。
其实,蔡元琪的穿着,才是目前港岛的标准打扮。不过庄世楷哪里能忍受穿这么土?这不是玷污自己帅气的颜值吗!
先前在军装组,每天上班穿军装,那没办法,只能乖乖遵守规矩。可现在调到中区的便衣队,可不是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了?
他随便进百货商场买几件衣服,搭起来就是九十年代的港风潮流,起码领先现在二十年,再算上一零年后刮起的复古风。他可是领先潮流四十年的王者!
蔡元琪看着庄世楷的打扮,心里也觉得庄世楷很帅。
仔细想想,帅有可能不是衣服的问题。
人帅穿什么都穿嘛。
于是他放低买衣服的念头,继续坚持自我路线,玩土味风格,
不过,别管两人穿着打扮怎么样,他们腰间插的一把“点三八”喷子,就是象征身份的东西。
“长官。”
“长官。”
路上有几个军装警想查他们身份证。
嘿嘿。
其实就是想要赚点烟仔钱。
但是当庄世楷和蔡元琪两撩起身衬衫,露出腰间的枪柄后,军装警立正敬礼,反手递上两根烟香。
庄世楷接过香烟,随意甩甩手,几个拿着木棍的军装警就散了。
现在他们已经中区的便衣警,别说华人军装警,低级的印度佬,鬼佬都不敢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