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让这样无聊可笑的事烦到到自己?!
一个小孩的心思。
多变、无常,矫情,任性。
不顾场合不顾时间的问喜不喜欢,不说就发脾气,要他来费心思的猜和哄?还差点耽误了公事!
封正泽呼吸一重,不惯着!
他直接起身上楼。
视线迅速掠过,忽然看到碎玻璃和碎瓷片堆里有个什么。
他脚下一转走过去捡起手机。
手机屏幕被砸得粉碎。
可想而知当时的史弃有多生气。
那通电话……封正泽承认自己态度的确不太好,如果史弃能懂事一点又或许挑另外一个时间,他都不会那样。
可就为了一句话?
封正泽到现在也还不明白一句话有什么好脾气的。
重要吗?
喜欢,不喜欢。
他身边不都只要史弃一个吗?
戒指订了,房子住了,低过头,认过错。
史弃是不是太得寸进尺了?
不,不对。
封正泽眉头一皱,突然想起史弃不是用的手机给他打电话。
那在那通电话之前,时期就把手机砸了?!
察觉事情可能另有隐情,封正泽立刻拨打内线给锦绣壹号小区的值班安保部。
一个多小时后,正在酣睡的孙昶被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
大床上就孙昶一个人,什么男男女女乱七八糟的小情儿都没有,一伸手四下摸手机,心里不爽的问候对方祖宗,大半夜的扰人清梦!拿到手机,困倦的眯起眼睛一看。
是封正泽。
顿时一激灵,什么瞌睡都跑九霄云外了!
就知道史弃那小子会跟封正泽告状,妈的!
因为去锦绣壹号那一出,孙昶这几天什么花样都没心思搞,只等着封正泽来算账。现在好了,缩头伸头都是一刀,孙昶开了灯,正襟危坐的接通电话,“泽哥。我可以解释。”
“我是被苏清和骗去的。”
封正泽捏了捏鼻骨,太阳穴在一阵一阵的抽痛,出口的语气听着却异常平静,“孙昶,我是挖你孙家祖坟了吧。”
孙昶委屈:“真是苏清和,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苏清和知道你行程,说趁你出国把史弃给赶走,我哪知道史弃是你救命恩人,你也从来没说啊!不过我们没动手,就和和气气的说了两句,什么也没干。”
“什么也没干?”封正泽气的咬牙,“什么也没干能让史弃气得把客厅砸了?!”
“啊?”孙昶心虚的飘眼神,“那什么,你这个小替,咳,你这个救命恩人脾气的确是挺大的。要说这事,要怪也的确得怪我,我没拦住苏清和,是吧……”
“我不想听你扯皮。”
“这,吵架了泽哥你就哄一下,买点礼物什么的。”
“他跟我分手了。”
孙昶震惊不已:“分手?!!”
封正泽怒极冷笑,“怎么,很开心?”
“不不不不。”孙昶一时不知道窃喜更多还是惊讶更多,史弃那天还跟他们那么呛,没想到回头就跟封正泽分了,不过他震惊的是:“泽哥不是,你俩,你跟他正儿八经的谈恋爱?!”
“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啊!苏清和呢?!”
“关苏清和什么事。”
“史弃不是苏清和替身么!你不就是因为喜欢苏清和,才把史弃养在身边?你自己跟我们说的啊!”
“胡扯。”封正泽眉头紧皱:“我什么时候说过?”
孙昶仔细想了一会儿,封正泽似乎的确没明着说过这样的话,但他很纠结的说:“那你也没否认啊……?”
话说完好一会没听到封正泽回答。
孙昶心里忐忑,可能是觉得不占理儿,小心的又说:“泽哥,其实我觉得你跟史弃吧……也没谈?”
“哪有谈恋爱别人都不知道的。”
“哥几个全认为你养小情人玩呢,他同学朋友你也没认识两个啊,谈恋爱复杂又麻烦,也不全是你以为的那回事,你还是别太放在心上了吧?”
“再说了史弃那出身哪配得上你啊,虽然救了你,但那绝对是凑巧,一码归一码,你可以给他钱,但不能让他讹上一辈子啊!”孙昶说着还小声补充一句:“虽然苏清和也不是什么好鸟……”
他又兴冲冲结尾:“我觉得趁这机会断了挺好的,是不是?”
说完孙昶觉得自己好厉害,一套一套大道理的真能唬人!他自己都要被唬住了!
“算了。”封正泽却累得摁太阳穴,叹一声,“你帮我留意下人哪去了。”
“诶,行行行!”
枕头上还留有史弃身上的淡淡气味。
封正泽躺在床上,闻着那淡淡气息,想孙昶的话,想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想几年前史弃青涩又拘束的在自己面前鞠躬,手暗中绞着裤缝、磕巴道:“封、封先生您好。”
对上眼神就躲,移开眼神就来偷看,喜欢、崇敬,眼里透着光,笑起来脸就红了还要捂脸。
干瘦的身躯一点点养得有肉,摸上去柔韧,咬上去能听到声。
从封先生到封正泽,从见面鞠躬就见面扑过来,不是要抱就是要亲。
没大没小,恃宠而骄。
小玩意而已吧……
他什么时候这么恋旧了?
又不是非他不可。
这样想着,封正泽合上眼,没多久又不自觉的侧身,贴着枕面,在史弃的气息中很快睡去。
“学长。”
“醒了?”秦征宇转头看史弃,本以为会瞧见个睡眼惺忪一头鸡窝的迷糊少年,却没想到是个干干净净乖乖巧巧的小孩,一时笑了,“今天带你去买两身衣服,我把你那套旧衣服洗了,但看尺寸你也穿不上了吧?”
“嗯,十八岁的衣服。”
“长得倒快。早餐马上就好了,帮我拿两个盘子。”
“好!”
史弃走到碗柜前,拿上盘子后又有点复杂和担心,秦征宇怎么不问他去美国的事了?是不是因为他昨晚没回答失望了……
早餐是火腿三明治和热牛奶。
芝士被热吐司裹得融化,一口咬下去,芝士火腿鸡蛋生菜还有番茄,味道各一又清奇的融合在一起组成更美味的味道。
明明简单,却好吃到史弃感觉味蕾都要炸了!
这是史弃浑浑噩噩将近一个月后,第一次敞开了想吃东西,昨晚因为不合时宜的话题,夜宵没吃成功,所以这也是他第一次尝到秦征宇的厨艺。
真绝了,比他好了千百倍!
简直比那些高级餐厅、比封家的厨师班子做的都好吃!
“以后谁能嫁给学长谁就有福了!”
秦征宇支着下巴,看他,“有这么好吃?”
史弃咬一大口,含糊的嗯嗯嗯,还朝秦征宇竖大拇指。
秦征宇温润的眉眼顿时舒展出个开心的笑,“那靠这个手艺能把你拐去美国吗?”
史弃一顿,他视线别开,然后点了点头。
“真的假的。”
秦征宇笑着拿起三明治,放到嘴前想要吃又没咬,拿余光偷看史弃的表情,见他沉默又认真,心里生了一分紧张,又开口明确的问他:“小弃,你这是答应我了吗?”
史弃垂着眼,手里紧紧捏着三明治。
片刻后,他抬头看秦征宇,坚定的点头应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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