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受欢迎程度,他还没见过比清芷更受欢迎的。
笑了笑,他走进了帐篷。
楚清芷正拿着一把弓箭玩儿,看到唐景鸿,她连忙说道,“景鸿,你回来的正好,你的武器呢,我之前说帮你改良,但忘记了,刚才看到弓箭的时候才想了起来。”
唐景鸿的兵器有三件……
一件是佩剑,这是他平时带着的,做防身用。
一件是重弓,千里取人首级不是说说而已,那把弓箭已经射死过十个大将,全是在千里之外射死的,当时直接结束了战斗。
还有一件是长枪,这是他冲锋陷阵的时候用的,沾染的敌人的血最多,也是他最趁手的武器。
他过来的时候,重弓和长枪没有带,是他传信让温韶远给他带过来的,此时放在他的营帐里。
“你先吃宵夜,我一会儿去拿过来。”
“你给我做的?”楚清芷看了看馄饨,又看了看旁边的盒子,刚才军医们在帐篷前说的话她都听到了,这些人还真是懂人情往来,讲讲课,也给她送礼物。
“是我做的,你尝尝。”唐景鸿把勺子拿给楚清芷,看着清芷吃他做的东西,心里也是相当愉悦。
楚清芷笑了笑,接过勺子吃起来,“要是以后不干将军了,可以去考虑开一家早食店。”
唐景鸿伸手把楚清芷鬓角的碎发别到耳后,眼神温柔如水,“可以啊,你当老板娘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