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泽愣住,不敢置信地问:“你是说……”
前世叶蓁是不识字的。
叶蓁点头:“我也想认得几个字,免得写个配方还要你帮忙。”
陆承泽有一瞬间五味杂陈:这一世的叶蓁,跟上一世自己家的媳妇好像有些不一样……
行事更果决了,更聪明智慧了,更有远见了,也更会赚钱了……
不过性子还是这样,特别喜欢为别人付出。
努力赚钱之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要送三个弟弟去学认字,上私塾!
这一世的叶蓁倒是比上一世更上进,自己居然也要学认字了……这样的叶蓁反倒让陆承泽觉得更好:懂得对自己好,才是真正的长久之道。
不过自己家的媳妇怎么能让别人家的男人教认字?哪怕是白发苍苍的老男人也不行!
陆承泽立刻大义凛然、一本正经:“私塾不收女子,要不然这样吧,你们几个都先跟着我学认字,学完了以后,我再根据天分给你们建议,看是去村里、镇上还是去县里?你觉得怎样?”
叶蓁当然没问题,离家近,省时间,她更高兴!
回去的路上就给自己和三个兄弟找好了老师,叶蓁很高兴,决定先去镇上买了笔墨纸砚再回家。
买笔墨纸砚的时候,叶蓁才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庄稼人供一个读书人那么难了!
束脩就不说了,就是最普通的笔墨纸砚,那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最便宜的鸡毛笔,三文钱一支,很细软,只能写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