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 第101章 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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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101章(1 / 2)

冬天的林河村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色,所有的树都是光秃秃的,好像枯死了一样。

倒是田野里还有绿色,手掌长的绿色麦苗掩映在白雪里,就像纯白的世界里突然多出来的颜色,让人见了心喜。

现在村里管控没有那么严了,方英秀在家多养了一只母鸡,林夏每天的工作除了喂鸡外,就是去鸡窝里找鸡蛋。

“娘,这鸡蛋今天是留着还是吃了?”

林夏摸出来两只鸡蛋,另外一只老母鸡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还是嫌天太冷了,现在不爱下鸡蛋。

“吃了!”

方英秀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林夏拿着鸡蛋,小跑着进厨房,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

鸡蛋这东西,就是越少越香。反正她现在挺爱吃的。

小时候家里的鸡蛋不多,她娘总是攒着卖钱,一个月可能才有一次解馋的机会。

方英秀还总是把唯一的鸡蛋给她,她哥哥看得直咽口水。

林夏哪忍心吃独食,鸡蛋最后就是分三份,她、哥哥、她娘一人一份,那时候的鸡蛋是最香的。

现在没有那时候那么穷了,她娘也大方了点,但是能吃到鸡蛋,她还是很高兴。

“娘,我要吃炖鸡蛋。”

“好。”方英秀依着她,回到家,她才能完全放下压力,做一个被娘宠爱的女儿,什么都不用想。

炖鸡蛋又香又滑,虽然没有香油,林夏也吃得津津有味,分了一半给方英秀。

方英秀一开始不要,林夏硬分给她,她最后带着格外高兴的笑吃完了,还说了句:“怪不得你爱吃,炖鸡蛋比煮的嫩。”

冬天农田里没什么活,现在也不用开凿水渠之类的,离这里不远有个修路的活,都是村里的青壮年去,村里的大部分妇孺就闲在家里。

这个时候,她们最爱干的就是串门。

林夏一回来,她们家也成了村里大娘大婶最爱来的地方。

她不喜欢听这些人问她有没有谈对象,大学生活是不是可好了的话。

那种既羡慕嫉妒又不愿意她过得太好的眼神,让她着实受不住。

更何况还有她娘在旁边360度无死角的夸,把她写信告诉她娘的所有学校取得的成绩,还有以前文工团获得的表扬,全都拿出来说一遍。

也不知道她娘的记忆力怎么这么好,都多少年前得的一次文工团团长的表扬还能记得。

更别说她写歌唱歌演电影这些事,更是每次都提。

林夏觉得她脸皮不算薄的,但也觉得受不住她娘的这些夸,脸红。

所以一般这些大爷大娘过来的时候,她都会躲出去。

要么在院子里干活,要么出去捡柴火。

今天也是这样,外面的水很冷,还好她家有个井,当年她爹还在世的时候打的。

井水压出来,是没有那么凉的,但是这个天洗衣服,尽管不下雪了,这手也不会暖和到哪里去。

所以林夏烧了一大锅的水,锅下面火不断,舀出来一桶热水,就往锅里再加一桶凉水,保证热水不会断。

用热乎乎的水洗衣服,手也是暖的,身体也是暖的。

坐在屋里纳着鞋底,和方英秀说话的一众妇人看着林夏勤奋地干活,也没说出来什么赞扬的话。

“嫂子,夏妮儿这从外面回来就是和咱村里的不一样啊,洗衣服还要用热水。”

林夏的二婶笑着和方英秀说,看着像是在夸,实际上说林夏矫情。

方英秀哪能听不出来,她的针用顶针扎进鞋底,眼睛都没往院子里看一眼,云淡风轻地说:“是啊,外面的生活多好,学校澡堂里有随便洗澡,热水随便接。村子里啥也没有,洗衣服不烧热水,冻着我家闺女怎么办?我可不想我养得娇娇的闺女,回家一趟,因为洗衣服冻了一手的疮。”

林二婶觉得方英秀在讽刺她,因为她闺女就是因为天天去河里砸冰洗衣服,用冷水,脸上手上全是冻疮,又红又肿。

她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没有往下接话。

倒是一旁林夏的邻居花大娘笑呵呵地开口了:“春他娘这话没错,夏妮儿现在长得白白净净,一看就不像村里的姑娘,是我闺女我也疼她,烧点热水怎么了?就是费点柴火,她们家有水井,又不用操心水。”

“柴火我家不缺。”方英秀脸上带上了骄傲,“夏夏一回来,天天都去捡柴火,堆了一厨房了。”

“你家夏夏可真懂事,咱们村里今年考出去的磊子,还不如夏夏考的学校好呢,回来之后别说帮着家里干活了,还天天使唤他爹娘。”

“就是就是。”

这群人开始说起了谁家的孩子勤快,谁家的孩子懒,还有因为懒娶不上媳妇的那一家子。

林夏在院子里听了一会儿就不想听了,自动屏蔽屋里的声音,嘴上开始念念有词背谱子。

其实今天她洗的主要是她和她哥哥的床单被罩,趁着这两天不下雪天晴晒一晒,再过几天她哥哥也回来,到时候正好用。

别人洗这些大件,都需要人帮忙拧水,林夏完全不需要,自己就把床单洗好拧好挂上了。

“娘!衣服晒上了,我去树林里捡柴火!”

林夏在围裙上把湿手擦一擦,将刚刚掉下来没顾得上的碎发别到耳后,和方英秀发了声招呼,背上篓子,出了门。

她们这边的路边河边喜欢长一种荆条,这种荆条是用来编篓子的主要材料,每年村里会编的都会割很多编各种篓子、筐子去卖。

林夏的哥哥会编,跟着她爹学的,她家的这些现在都是林春以前编的。

他只要回来,看见家里缺了,就会去编。

编多了方英秀就拿着去卖钱。

因为村里不少人会编这个,倒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总归能挣个几毛一块的。

林夏自己拿了一把镰刀,她也不弄大的树枝,地上的枯叶早就被人捡没了。

掉的树枝也天天有人来捡,所以林夏就找那些又高又粗枝条又多的大杨树,把一些不必要的或者枯死掉枝条割下来,割满一背篓就回去。

有些枝条湿的,需要晒晒才能用,有些枝条本来就是干枯的,可以直接烧。

林夏割着,林子里也有很多村里的小孩来捡柴火,看林夏一会儿割了半篓子,十分羡慕她。

“姐姐,你等会儿割完了能不能让我用用你的镰刀?”

林夏低头,就看到一个到她腰的小孩,呲溜了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手上的镰刀。

“不行哦。”林夏把这棵树上枝条割下来,从爬的半高的树上跳下来,摇了摇头。

小孩这么小,树枝都得爬树上才能割,她哪里敢让他用镰刀。

割不到树枝事小,割到她自己就不好了。

“我割下来的树枝会留一点在地上,你捡吧。这镰刀太危险了,你太小,不能用。”

小孩原本都低下了头,特别难过,准备走了,听到林夏的话,立马惊喜地抬头,像看大英雄一样看着她。

她“嗯嗯”地点头,生怕林夏反悔。

“跟着我吧。”

也就这一个小孩大胆,其余的见林夏生疏,又长得好看,不像村里的人,都不敢接近。

“你是谁家的孩子?”

林夏换棵树,又蹭蹭蹭几下爬上去,看得小孩一脸崇拜。

“我爹叫林大炮,我叫林小草。”

“大炮哥家的孩子啊,我在村子里的时候我记得他媳妇,也就是你娘,生下你不到一年,又有了你弟弟,天天挺着肚子抱着你来我家门口转悠,那时候我还逗过你呢,估计你都忘了。”

林小草听着林夏这话,一脸懵懂,显然没听明白,林夏看她一眼,笑了出来,还是个小孩呢。

“你叫小草,谁给你起的名啊?”

林夏那时候一心沉浸在学习和思考前途上,都没关注过外界,出门就是上工,除了和林娟关系好,其他人她都没怎么相处过。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交情。

“俺奶奶起的。”林小草用袖子蹭掉鼻涕,憨憨地说:“俺奶奶说叫小草好活。”

林夏懂了,村里有这习惯,小孩子一出生先起个贱名,养大了要上学了,再请村长帮忙取个大名。

她看林小草这年纪,估计还没送她去学校呢。

村里人送孩子去上学年龄都大,七、八岁正常,九、十岁的也有。还有十来岁去上小学一年级识字的呢。

林夏自己也无聊,林小草跟着她,和她说着话,崇拜的眼神一直跟着她,也让她不觉得时间难熬了。

终于割满了一篓子柴火,林夏准备回家,林小草的小背篓里也满了,跟在她屁股后面走。

正走着,林夏眼尖,看见一只灰兔子蹿了过去,林夏想也没想,一镰刀甩过去,小兔子头身分离,血肉模糊。

林夏赶紧遮住了林小草的眼睛,让她背过去。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没看到,乖,转过去。”

林小草乖乖听话,林夏把兔子捡起来,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脑子没跟上,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处看看,连个绿树叶都没有,最后没办法,拽了沟边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团,塞进了背篓里。

“小草,好了。”

“姐姐,你刚刚甩过去好厉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着指甲看着林夏,眼里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来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篓说:“你现在学不了,等你长大了力气大了才能学。”

这兔子林小草已经看到了,林夏也不准备把兔子带回家了,直接带着林小草去了一个远离村子没人的地。

把兔子开膛剥肚,皮子一扒,然后滋滋地烤起来,快熟的时候,撒上随身带的盐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着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来,这个腿给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递给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里,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给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给她:“有点烫,慢点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给他,也顾不得烫了,斯哈斯哈,烫着啃着。

吃着吃着,她哭了起来。

林夏正吃得开心,看他这模样,嘴里啃着的肉停止了嚼动。

“你怎么了?哭啥,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应该说是,她从来没吃到过肉,她家里的肉,都是紧着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就多吃点。”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着,一个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着。

林夏又递给她一块肉,林小草摇了摇头说:“我不吃了,我饱了姐姐。”

说着她挺起来她的小肚子。

林夏没再给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别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个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来几张纸包了起来。

顺带还分了林小草一包肉:“这肉你自己藏起来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别告诉任何人,下次有机会姐姐还带你来吃,你告诉了别人,以后就没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点头:“姐姐,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乖孩子。”

不过林夏给她的肉她也没有要,她说拿回家没有地方藏,想让林夏帮她拿着。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里不受宠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补丁落补丁还穿着,头发脏兮兮的,估计冬天都没有洗过。

一双手冻得又肿又红,手指像大粗萝卜一样,林夏对她心软,未尝不是因为她看着太可怜了。

还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里很清澈,看着就让人喜欢。

林夏背着背篓回家,家里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头都这么高了,家家户户都该做中午饭了,人也该回去了。

“娘,看这是什么?”

林夏从背篓里掏出来兔子,在方英秀面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样:看她带回来了好吃的。

“这是什么?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闻出来了香味。

林夏点头:“对,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时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面烤了分给她吃。我觉得拿回来她吃不到嘴里。这个也是她的,给她留着。”

方英秀叹口气,“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点头,把肉塞到方英秀嘴里说:“我听她的话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赶紧伸手接住骨头,把嘴里的肉咽下去说:“那个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里对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干活,衣服都不见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过来方英秀做饭的活,洗洗手在旁边继续和面说:“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没见她啃肉时的样子,看着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个小可怜。”方英秀说完,叹口气:“小草都该去上学了,她家里人一直不送,估计以后也没机会上。”

林夏和面的手一顿,不知道怎么接,村里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说,整个国家,各种农村里,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重男轻女,有的人家看生出来是女孩,要么溺死,要么扔了。真是造孽。

“以后会好的。”林夏低声说了一句,心情变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着老石叔去县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车去县城。

合同方英秀已经签好了,林夏在邮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县城里逛。

县城对于村子来说大多了,卖东西的却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货大楼,她主要想给她娘买两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挂着的黑色呢子大衣,没想到这小县城里也有卖的,她立马拉着方英秀过去。

“大姐,帮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号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干活,我穿这么好干啥?你别乱花钱!”方英秀拽着林夏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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