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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法利赛之蛇(二十八)(2 / 2)

结婚……

他的脑子里回旋着这个字眼,这一刻,尘世的幸福离他多么接近!它近得像熟坠到肩头的红苹果,只需稍稍偏头,就能在芳香四溢的表皮上咬下一口。不知为何,他下意识地拼命在心里泼着冷水:身为魔神,竟甘愿为人类繁衍出的,渺小而浅薄的契约关系所束缚,这难道不是很可悲的事吗?

但不管他怎么泼,哪怕泼光了得墨忒尔的寒心、喀俄涅的霜雪,又如何能浇灭这座熊熊狂燃的熔岩山火!他没有饮酒,此刻也在无上的快乐中烂醉如泥,酥软了全身的骨头。

能胜过当下的幸福的,唯有明日、后日的幸福——他终于切身领会了这个幸运的事实,并且像一个得了宝珠的穷乞丐,惴惴不安地四下张望。

这天晚上过去之后,谢凝得到了一个月出门一次的机会。

日子过得平淡满足,他第二大的愿望——出门逛逛——得以实现,他又谈恋爱,又交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人生圆满如此,只等那个最大的心愿落地。

谢凝一直在等盖亚能从沉睡中醒来,除了地母,再没有第二个神祇能够呼唤混沌的卡俄斯。

等到第二个月的秘密酒会,谢凝为每个人都画了一副半身速写,画多了厄喀德纳,他这会儿再画起普通人来,不光手速快得惊人,shén • yùn特征也抓得无一不足,以至众人全为他大声喝彩起来。

“过奖、过奖!”谢凝喜滋滋地接受了夸赞,他在地宫里堆起来的,比小山还高的废弃碳条,足以说明他的努力配得上这些赞美,只是习惯使然,嘴上还得谦虚一下,“不光是我的功劳!”

他这么说,便是在暗示厄喀德纳给他提供的帮助了,笔友们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一阵,对于人类和魔神的爱情,纵使他们皆是走在当世潮流前沿的冲浪儿,仍旧觉得这太过惊世骇俗。

谢凝倒是对此接受良好,他本来就是性少数,又是艺术生,跟学校里那群神经病同流合污久了,完全可以理解他人对他的不理解,因此只要求笔友们对他“尊重、祝福就行了,别的不多求”。

“你就决心这样过了吗?”剧作家问,“别误会我的意思,也别小瞧我的勇气,多洛斯。我知晓神力无穷,因此我的问题,全是站在你的立场上提出的。你从此不娶妻生子,就这样远离凡俗,但你去到的地方不是奥林匹斯的圣山,与永生的神灵做伴。你瞧,我们总是夤夜相见,何时才能到日光下望着你的脸?”

谢凝呵呵地笑了一阵,心说我跟阿波罗那一挂的神自动有仇,日光下相见,只怕我马上要被日光烤熟。

“不娶妻、不生子,”他说,“我爱谁,谁就是我的伴侣。”

想了想,他补充道:“我爱厄喀德纳,我们的爱旺盛健康。”

厄喀德纳在另一头看着这一切,他本来要大发雷霆的,这时也再度眼泪汪汪,感动得要命。因为激荡的心情,魔神不停在王座室翻来覆去,令阿里马的大地,都发出轰隆隆的摇撼声。

要是生活一直这么过下去,倒也不错,只可惜纸包不住火,更何况是众神都比凡人还好奇的古希腊。谢凝的秘密酒会很快就传开了消息,流言不仅在山林湖泊间游荡,同时也游到了人类的王国,在宫廷与民间隐约地徘徊。

第三次酒会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商讨更改下回的地点,大家纷纷说起王宫里的八卦。

“总有人有意无意地来我这里试探消息,”雕塑家说,“他们听说了山林间的神异聚会,便情不自禁地动起心思,觉得自己也该到这儿来拥有一番奇遇。”

“谁说不是呢!”游吟诗人拨动里拉琴,“大家好像蠢蠢欲动的鸽子,见到丰收季节的麦田,就琢磨着如何在天空盘旋,下来饱餐几顿。切勿忽视秃鹰与鹫鸟的威胁啊,我们也不是白白得了这友谊和入场券的。”

他们谈天说地,继续饮酒欢笑,待到天光暗沉的时候,谢凝照原样返回地宫,看厄喀德纳作法。

“……我这不是作法!”厄喀德纳气鼓鼓地分辩,“这是魔法的占卜,在喀耳刻的神职显现之前,它就于大地和天海的阴影中孳生。唯有它能去盖亚的梦中发出声响,引起祂的注意力。”

“这么说的话,睡神也可以叫醒盖亚了?”谢凝提问。

厄喀德纳摇摇头,语气和神情很不屑:“睡神的确对全体的人与神都有约束力,哼,祂甚至可以让众神之父呼呼大睡,对我亦是如此。但祂的管辖范围仅在虚幻的世界,盖亚睡去了,祂的梦境却全然真实,只因地母所梦到的每一样事物,在大地上都要变为实体。祂梦着人类的消亡和诞生,梦着四季的更迭,梦着命运的宏伟漩涡……难道这些是睡神能够窥视的吗?祂若敢伸手去地母的梦境,就活该死在那里,与地祇融为一体。”

谢凝没再说话,从厄喀德纳的言语中,不难听出盖亚曾经的辉煌,她掌权的时代,亦是母系氏族最为强盛的时代,如今这些全衰落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拥有“人|兽杂糅”“女神崇拜”“生殖崇拜”等特征南方克里特神话,被具有崇尚武力与英雄,崇拜父权的北方迈锡尼神话所击败,两者融合后,逐渐产生了现今广为人知的古希腊神话体系。

在这个体系里,盖亚不过是年迈失权的古神,宙斯等若干神祇,才是光辉高远的奥林匹斯山的主人。

……但是真的很像作法,嘿嘿。

谢凝嘴上不说,看着厄喀德纳在宵色的火光里,跳着雄健而诡艳的蛇舞。魔法的浑厚脉动,自那块肥沃的土壤中辐射出去,犹如微风吹过一根蛛丝,进而带动了整片蛛网的弹动。

他手痒痒,又不敢随意地跑去拿画板。在一次“画画途中突然失控导致地毯又湿又热”的意外后,厄喀德纳跟他坦白过,每次谢凝拿着画笔,都像在隔空摩挲他的骨骼和肌肉,还有灵魂。

“所以,我失控是早晚的事呀,多洛斯。”

——魔神含着他的手指头,神情无辜地说。

啊呸呸呸,谢凝能对他身上每一块肌肉的流动趋向了若指掌,正是因为这种“失控”发生的次数太多了。

时间不慌不忙地流淌,到了第四次聚会,谢凝掏出地图,跟他的笔友——现在已经是狐朋狗友了,商量下次的地点该换在哪。

与此同时,因着三日后便得启程离开艾琉西斯的缘故,菲律翁在深夜中难以入眠,他逗留日久,却未能收到回信,更不曾见到多洛斯。他辜负了老人的期许,一想到这里,他心中便泛起郁郁。

“起来吧,去林中打猎!”一个声音适时响起,仿佛是他心灵的回声,“克索托斯不是已经允许你在他的森林中获取猎物了吗?去打猎,杀死一只狮子、一头熊,把狩猎的荣光献给阿尔忒弥斯,再把狩猎的战利品献给你效忠的国王。”

这么想着,菲律翁便站起来,他拿上弓箭,背上箭袋,呼唤仆从牵来马匹,他自己跳上一头骏马,向着林中奔去。

树林幽暗,当中却鸦雀无声,寂静得像是坟地。没有鸟类的啼叫,也没有鹿群掠过灌木时的簌簌声,更没有豺狼虎豹在深夜里显得幽怨可怖的长嗥。他抓着弓箭,心里忽然想到一件事:人人传说,魔神的情人会在无星无月的夜晚上到凡间,而那些宫廷的艺术家,被魔鬼眷顾了灵感的人们,亦会乘夜外出,与他饮酒作乐。

或许我能遇到多洛斯?英雄不抱希望地想。

他骑着马,继续在林间寻觅猎物,渐渐的,马蹄下升起神秘的浓雾,他越往前走,这雾气越重。菲律翁回头一看,身后的侍从尽皆消失不见,仅剩他一人。

“这倒奇了,”他自言自语地跳下马匹,抄起盾牌和宝剑,谨慎地拨开低矮的树丛,往前探路,“莫非这是山林女神的恶作剧,是为了捉弄我的?”

他走着走着,就在天光暗淡,新的一日即将到来之前,他瞥见远方隐约现出跳跃的火色。随着他的接近,众人谈话欢笑的声音,还有歌舞的动响,亦徐徐变得清晰起来。

菲律翁诧异地放下盾牌,过去分开茂盛的灌木。

“多洛斯?”菲律翁震惊道。

“……嘎!”谢凝大叫道,差点被石榴汁呛死。

长久的缄默中,厄喀德纳没有说话,他死死盯着镜面,灿金色的蛇瞳已然缩成了一条细线,疯狂地上下蠕动,企图看清这是哪一位神祇布下的阴谋。

杀了他。

不,别当着多洛斯的面,要在他转身离开的第一时间,就扑上去杀了他。绞碎他的肢体,让他身为河神的父亲看到他凄惨的死状,也悲痛得干涸断流。

杀了他!

笔友们急忙站起来,冲在最前面,警惕地对着强壮的英雄。

“阿尔普斯的伟大儿子!”一个人说,“你怎么在这里,你是为谁而来的?你的宝剑闪着精光,如此锋利,它又是为谁锋利?”

“速速离开这里罢,”另一个人跟着道,“你知晓宴会的礼仪,我们可以接待流浪的旅人,不幸的乞丐,但对于不请自来的尊贵客人,我们尽然是不欢迎的!”

菲律翁按下剑锋,威严地说:“别驱赶我,别教我做不情愿的事!我知道怎样劈砍着我的宝剑,如何迈着阿瑞斯的步伐,在战场上赢得一场胜利,但我不是来这里挑起争端的,我只是来说几句话。”

接着,他缓和语气,对谢凝说:“多洛斯,别担心,我在林中狩猎,无意间到了你们的聚会。我非但不会伤害你,恰恰相反,我带来了国王埃松的问候。两位王子从海难里归来,他因此苏醒,并且渐渐恢复了健康。现在,他关心你,比关心他的儿子更多。”

谢凝愣了一下,对那个和蔼的老人,他心里还是牵挂的。

“那就,很好了,”他抿一抿唇,笑着说,“我很感谢他,对我的照顾。”

菲律翁惊异道:“你会说话!而且你也能够听见我的声音……”

“你就当我,恢复了吧,”谢凝不好意思地说,“我在学着说话了。”

既然这样,事情就好办了很多。菲律翁上前一步,严肃地说:“为着这个,埃松的国王请我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回去?”

“回去?”谢凝诧异地反问,“回哪去?”

“去艾琉西斯的宫廷,”菲律翁说,“在那里,你将洗刷你的冤屈,公主安忒亚也会抚着你的膝盖请求谅解。你要获得王子的待遇,乃至比王子更加尊贵,因为你乃是无辜的、被曲解的人。”

谢凝摇摇头,迟疑道:“替我谢谢,老人家。可我在这里,过得很好。”

“与噬人的残暴魔神居住在一起,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好呀,”菲律翁诚恳地劝解他,“请你接受我的歉意,还有邀请吧!不要忘记,多洛斯,纵然你拥有半人半神的血统,在真正的神眼中,那也是短暂如尘土的寿命,你不能在这里蹉跎了一生。随我回到艾琉西斯,和那里善良淳朴的人民一起生活,享有凡俗的幸福。你可以声名大噪,可以坐拥无上的财富与荣光,成为众神聚焦的天之骄子,安心且安逸地创作着你的艺术。”

谢凝在心里“啊”了一声。

厄喀德纳真的猜对了,半神的英雄,还有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他们的关系,菲律翁当真为了劝告他而来。

“你说的,千好万好,”他慢慢地说,“唯独一点:那里没有,我爱的人。”

菲律翁定定地望着他,眼里闪烁着旁人不能理解的神采,谢凝亦坚决地回望。眼见气氛僵持,旁观的人端着酒杯,急忙走上前。

“阿尔普斯的儿子!”游吟诗人说,“请听我一言:诗歌中这样唱道,‘我觉得同天上的神仙可以相比,能够和你面对面的坐在一起,听你讲话是这样的令人心喜,这样的甜蜜’,所以,别再触怒可怕又可爱的阿佛洛狄忒,冒犯祂所掌管的爱情的威力。离开吧,你可以祝酒,但请别再说扫兴的话,要将一对有情的恋人无情拆散。”

说着,他将酒杯递给菲律翁,像一位亲密的朋友,阻隔了两人的视线,拉着他转身走。

没了碍事的人,谢凝叹了口气,他转过身,不再看菲律翁的眼神,转而关心一件更重要的事。

从刚才开始,厄喀德纳就一直沉默着没动静,他十分担心对方的心理状态,小声唤道:“厄喀德纳,你还在吗?”

没有回应,谢凝皱起眉头,走到一旁:“厄喀德纳?厄喀德纳!”

地宫里的魔神气得快发疯了,他的獠牙长逾匕首,只等半神的英雄走进多洛斯看不见的丛林,便将他残杀。听到爱侣的连声呼唤,他勉强移开眼神,投注在少年身上。

谢凝手里,滚落了一粒孤零零的石榴籽。

他松了口气,“你还在……你别生气,好不好?你看,我马上就拒绝他了!”

“是的,你是珍贵的、可爱的多洛斯,是我的心头肉。”瞧着他,厄喀德纳阴郁地低语,“但我是非杀他不可的,等到他的血溅在大地,头颅亦断裂在树根之下,我的怒气就自然地消散了!”

菲律翁尚不知晓,有一位魔神已然等着取他的性命。他被游吟诗人送出空地,一如狩猎的冲动,他心中涌起强烈的念头,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

“你是善言的诗人,”他说,同时把那杯酒巧妙地往前推,“我未能完成国王的嘱咐,不配在回程前饮酒。就请你帮我把这杯酒递给多洛斯,请用你能说会道的银舌头,替我祝他吧。”

“好的,”诗人说,“需要我把这话转告给多洛斯吗?”

“不用了,我感谢你。”菲律翁吃了一惊,因为他心里想的回答是“就请你这么说”,可不知为何,他竟鬼使神差地否认了。

游吟诗人不疑有他,他点点头,端着酒杯,来到他的友人身边。

“请接受我的祝酒,让方才的不愉快插曲过去吧!”诗人说,“你知道,爱情总是很牢靠地庇佑着它的信众,真心相爱的情侣,无论置身何地,总能得到良好的结局!”

谢凝接过杯子,它是用纯金铸的,上面缠绕着硕果累累的葡萄蔓藤,因为曾经叫欢笑的狄俄尼索斯握过,所以它装盛的任何液体,都会变得清澈甘甜。这是厄喀德纳亲自为他挑选的一套酒具,魔神真挚地送给他,因为谢凝嫌弃过葡萄酒的酸涩。

“好呀,”谢凝笑着,将金杯贴近唇边,“多谢你。”

他喝下一口,面色突然就变了。

原先冰凉爽口的葡萄酒,一滑下食道,却像一把大肆燃烧的雷火、毒火!它飞快地点着了谢凝的肠胃,争相噬咬他柔弱的内脏与肌肉。人类少年的四肢觳觫发抖,浑身冒出豆大的汗珠,喉咙咯咯作响,嘴唇和眼眶同时泛起浓郁的淤紫——他发作得那么快,以致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就恐惧地大叫,并跪倒在他身旁。

“……你让我做了什么啊?!”诗人喘不上气地大喊,“你、啊!我真希望我从来没有接过那杯子,从来没说过那祝酒词!卑鄙的异乡人、可耻的异乡人哟!”

酒席翻倒,一片混乱狼藉中,谢凝瘫软在地毯上,他双目充血,顷刻被剧毒烧穿了眼瞳,此刻只能茫然地望着天空。

“厄喀德纳……”他用肿胀痉挛的指头,徒劳抠着咽喉,喃喃地嘶鸣,“厄喀……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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