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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3 / 4)

一次又一次。

演唱会结束了。

秦昭昭觉得酣畅淋漓,心跳久久不能平复。

周围散场的歌迷还在回味着最后那首小情歌,甚至把小情歌唱出了合唱曲的气势,高高兴兴地往车站方向走去。

路珩之走在她的身边,听她说起她现在已经彻底成为Trevor的歌迷了,停下脚步,站在路灯下,看向往前一蹦一跳,踩着不同色块瓷砖的秦昭昭。

秦昭昭没听到他的脚步声,转过身,望向路珩之。

路灯下,路珩之早早取下了口罩,鸭舌帽遮挡住了眼睛的光,光只照到了他的下巴,玫瑰般的唇色衬得他的皮肤白皙。

“秦昭昭,你为什么这么有信心,我能成功?”路珩之问她。

秦昭昭收敛起笑容,认真地看着路珩之,她往前走了两步,看清路珩之的眼神。

他的眼神有怀疑,有迷茫和不确定。

原来,在他还没有成名,还没有长成那个运筹帷幄的反派时,路珩之也经历过不自信、迷茫的时期,在他进入选秀节目后,经历和前世一样,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出头的打压,他才终于坚定了复仇的路。

“因为我喜欢你。”秦昭昭轻轻松松就说出了这句话,眼睛弯得像月牙,笑容比所有光芒都要炫目。

路珩之呼吸停滞,心脏却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他张了张唇,话到嘴边又无法说出口。

“我喜欢站在灯光下的你。”秦昭昭伸出手,踮起脚尖,在他头上一抓,然后展开自己的掌心,路灯的灯光照在她的掌心上,“你就是光芒本身,而我不想看到光芒黯淡。”

“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按部就班地工作,找个同样普通的人结婚生子,然后碌碌无为,平庸地过完这一生。突然有一天,我被上天给予的巨大幸运砸中,我可以不用工作,在家里躺一辈子。

“这样的人生,好像没有什么意义。我感觉我变成了一个废物。不是说好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吗?怎么轮到我这,就不管用了呢?”

路珩之垂眸望着眼前的女孩,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秦昭昭露出这样落寞的神情,就像他前世车祸毁了容,被亲生父母当作垃圾一般厌弃,连自己都开始厌弃了自己。

他抬起手,想要安慰她,却只是攥紧了掌心。

秦昭昭仰起头,眼睛微红,她说:“那天,我看到你站在练习室里,看向镜头,我就明白了,有人就是为了成为巨星而生的。

“那么我,是为了实现你的梦想而来。”

不然为什么偏偏让穿书的我遇到了重生后的你?

路珩之因为她的话而动容,手指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她的话如同指明方向的灯塔,他一直追寻的问题答案,终于有了得以窥见的踪迹。

他凝视着秦昭昭,那个决定呼之欲出。

就在气氛即将升温之际,远远的传来了跑车轰鸣的声音,划破了凝滞的空气。

红色跑车从他们两人身边经过,突然在前头一停,然后倒着车子回来,停在了秦昭昭的身旁。

红色跑车里坐了个二十出头的大高个,正是昨晚才见过的纪修发小。

他对着秦昭昭挥挥手,“昭昭姐,晚上好!差点就开过了,我听你管家说你出门看演唱会了,正好路过这边,回山海公馆吗?我载你一程。”

秦昭昭攥着拳头,咬牙切齿地跟他打招呼。

今晚的气氛这么好,她甚至感觉自己有望能刷出好感新成就,偏偏杀出来个程咬金,打破了这种微妙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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