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归宿这个事儿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主要是在这个朝代,这个陆孟找不到任何现实历史依据的封建小说古代,女子夜不归宿,几乎是不会发生的。
除非她回娘家,然后还要经过夫君的允许,打好报告之后,才能在娘家住下。
陆孟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回的还不是娘家,是出嫁姐姐的婆家,是完全逾越了作为一个妻子本分的。如果陆孟有时间补一下这个世界休妻的十出之条,就知道她现在的行为,乌大狗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休了她。
很可惜陆孟现在没时间,她躺在将军府里面,吃多了,肚皮撑得滚瓜溜圆,宛如怀胎五月。
身下是能前后晃的那种摇摇椅,她腿上盖着个小毯子,手边儿一边是蜜饯,一边儿是瓜子。
她像个大号仓鼠一样,还在持续输入热量,头发上面一根簪子也没有,长发全都散下来,都要垂到地上了,脚丫子也在惬意地晃悠着。
她可没忘了,自己这身体现在还在发育期,就比男主角小一岁,努努力说不定还能长点个儿呢。
众所周知,发育期的小朋友新陈代谢超高,这时候不胡吃海塞等什么?
等岁数大了一吃多热量就三高吗?!
陆梦正对着窗户,窗外廊下,长孙纤云手持长剑,正在练剑。
陆孟吃着零嘴,隔着窗扇看着她,简直像是在看着一个修仙的女侠,她手中长剑耍得人眼花缭乱,一身素色的衣袍翩飞,脚都不落地,院子里的几块石头,花坛的边缘,就是她每每借力在半空中翻转起飞的点。
分明是和陆孟差不多的清雅灵动的样貌,战场上磨砺多年,硬生生磨出一股子肃丽肃杀的危险气质。
这一刻别说大将军封北意爱她,连陆孟也爱她!姐姐人间扳手有没有?
是的,她已经知道了镇南将军的名字了,长孙纤云带她在将军府瞎逛的时候,陆孟看到了封北意的印。
一套剑招耍完,长孙纤云终于落地,手中长剑挽了个非常漂亮的剑花,然后直接朝着身后扔去,候在那里的一个家丁一动不动捏着剑鞘站着,那长剑简直像是追踪导.弹似的,直接扎进剑鞘。
陆孟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然后还“啪啪啪”拍了好几下,姿态很是像那些花楼妓馆里面歌女一曲结束,扔钱捧场的纨绔。
秀云和秀丽在旁边跟着陆孟拍手,辛雅这个建安王的人,被陆孟支使回了王府,陆孟现在可以在完全无人监视的情况下,更加放松自己的行为举止。
长孙纤云对自己妹妹的改变,没有一丁点的怀疑。
首先是很少有大活人在面前,却想到什么借尸还魂。还有便是长孙纤云她确实好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妹妹,更没有同自己妹妹如此亲近过。
纵使未曾出嫁的时候在府中,妹妹大一些,两个人常常几句话就不欢而散,纵使相互惦念,却说到底,是不熟悉的。
而人总是格外容易去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例如妹妹长大了,妹妹懂事了。
从前一看自己舞刀弄剑就皱眉的妹妹,现在看着自己耍剑,竟然津津有味,还叫好连连。
长孙纤云其实一点也不累,她恨不得把自己会的那点东西,都耍给妹妹看。
没人能够理解,一个不被时代理解的女性,在面对自己热爱的生活和工作的时候,除了丈夫,无人能够倾诉的寂寞。
丈夫终究不能代替一起,长孙纤云,她就不是个会将丈夫当成天的女人。
因此妹妹的理解,妹妹的喜欢,让长孙纤云简直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激动而羞涩,一连耍了三套功法,然后面色微红神情忐忑地进屋看着陆孟。
眼睛亮晶晶的,明显是等待陆孟夸奖。
陆孟自然是毫不吝啬地夸奖道:“我算是知道大将军为何多年不纳妾,同姐姐夫妻同进同退举案齐眉了!”
“谁人娶了姐姐这样的女子,还能将其他的女人放进眼中?”
“闺秀才女算什么?出身尊贵又如何,会飞吗?会耍剑吗!会shā • rén吗!”
陆孟赤足站在地上,激动地对着长孙纤云手舞足蹈,像个大螃蟹。
她是真觉得这长孙纤云,就应该拿女主剧本。
不是那种早古虐文,好好个他.妈的女将军,陪男主征战沙场打天下,最后败在后宫娇娇女手中,被虐身虐心,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戏码。
而是那种征战沙场震天下,男主死了女主为皇的大女主爽文!
因为喜欢是真心实意,赞美也源自本心,长孙纤云自然能感觉到,她的妹妹是真的接受了她喜欢行军打仗的事情。
于是她觉得这些年缺失的,以为一辈子都会缺失的亲人理解,这一刻都得到了满足。
她冲上前,直接一把抱住了自己妹妹,然后像小时候抱孩子一样,将她举起来了。
陆孟“哎!”了一声,然后没被吓着,反倒“哈哈哈哈——”笑起来了。
这世界不对劲儿,来一个人就能把她轻易举起来!
这么看她还是瘦,可以多吃!
长孙纤云一时被触动情肠,激动得忘形,像小时候一样抱起妹妹,心里就有点后悔,生怕把妹妹吓着。
但是她听妹妹一笑,顿时觉得时光回溯到了她们娘亲还在,她们姐妹能够在侍郎府内无忧无虑的日子。
那时候她也很瘦弱,但是一抱起妹妹,妹妹就会这样放肆地笑。
因此长孙纤云没有很快把陆孟放下,而是抱着她转了一圈。
姐妹两个正转圈的时候,封北意听着笑声进门,眉梢高高挑起,靠在门上看着自己的妻子多年不曾这般忘形,也跟着笑起来。
“满个皇城找,怕是也找不出你们姐妹感情如此好的。”封北意说:“我听着笑声进来,还以为自己进了鸭子窝。”
长孙纤云把赤着脚的陆孟放在摇椅上,陆孟有点晕地直接躺倒,她现在的这个形象,是真的很不符合“闺秀”,披头散发赤足敞衣。
在自己姐夫这样的“外男”面前,可以说一句不守妇道了。
这要是让脑子里面都是裹脚布的人看到,或者让乌大狗这样典型的封建男主看到,是会疯的。
但是陆孟其实从头到脚,就只是“不端正”,头发没束,脚虽然赤足,可是她的裙子长得像个鱼尾,根本不露肉的。
在她的观念里,这样打扮,堪称保守。
而通过短短的时间相处,陆孟简直将将军府当成了真正的“家”。
姐姐真心为她,两个婢女不分心,将军府内伺候的下人们,外院洒扫全都是伤残老兵,内院是死去兵将的孤寡女眷,个顶个的嘴像蚌壳一样严实。
最主要护院乃是封北意和长孙纤云的亲兵,武艺高强直逼乌大狗养的死士。
封北意这个人本身就是个大老粗,看着陆孟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个小孩子。
简而言之,姐姐姐夫都是再正经不能的人了,陆孟本来心就大,这一天了,他们和陆孟拐弯抹角说的那些话,陆孟再怎么傻,也能听出这两个人对她的真心回护。
陆孟来这里两个多月,都要“装”疯了。怎么能在亲人的面前不得意忘形?
“姐夫,姐姐方才耍剑给我看,”陆孟都没有起身,摇呀摇地说:“我这辈子没有见过如此飒爽若仙的仙女,姐夫你可真捡了个天大的便宜。”
长孙纤云难得有些羞赧,瞪了自己妹妹一眼说:“胡说什么,起身,吃饭了。”
封北意却接话道:“可不是,你都不知道,你姐姐在军中,说话比我都好使,那些兵将看她的眼神啊……哎!”
长孙纤云直接朝着封北意的腿踹了一脚,封北意这么高大的一个人,像一座小山,被踹一脚就哀哀叫痛,像陆孟投去求救的眼神。
陆孟笑着看他们,心中很是羡慕,谁说古代封建社会没有正常夫妻的?
不过封北意看着长孙纤云的眼神,他脸上那凶狠的刀疤都要化了似的,陆孟默默揉了一把脸。
觉得自己被虐狗了。
虐狗犯法哈!
汪汪汪又有什么错呢?
陆孟完全忘了自己也已经为人.妻,还是夜不归宿的妻。并且在三个人吃饭的时候,封北意一口干掉碗里小山包一半,都没看见咀嚼,就飞速咽下去,对陆孟说:“在这里住几天吧,你姐姐看你高兴,她都好几年没吃这么多了。”
长孙纤云踩了封北意一脚,有点不好意思,她吃饭和封北意一个德行,全都是饿死鬼投胎那一挂。
陆孟已经彻底放开了,却还是她吃半碗,对面俩人一人就干下去了两碗。
没办法,军中养成的习惯,很难改掉。
长孙纤云眼神亮晶晶地看着陆孟,在烛火的映衬下,眼中全都是期盼。
她虽然知道不合适,但确实想要和自己妹妹再待上几天。
他们此次回皇城,过了中秋之后,就要开始打点去南疆的东西了,再回到皇城不知道何年何月,她们姐妹相隔太远,长孙纤云还没动身,心中便已经开始浓重不舍。
陆孟自然看得出长孙纤云的期盼,她本来也没打算走,点头道:“我本来也打算住下啊,要是姐姐姐夫能在皇城中常住就好了,这样我也能在将军府常住了,这里的饭好吃,下人都格外顺眼呢。”
长孙纤云听了这话,先是笑,但是很快又担心道:“建安王府下人不顺眼吗?若不然……你挑几个将军府的人带回去?”
封北意也说:“对,你们那爹不是东西,你以后可以将将军府当成家,后院空屋子多得很,我明儿让人收拾出来几间,以后就算我和你姐姐不在皇城,那建安王要是欺负你,你也可以时常来住。”
建安王就是再怎么有权有势,也不敢跑将军府内欺负人。
陆孟一听,眼珠子都跟探照灯似的,鬼心眼儿转得飞快,立刻道:“好!我把这里当家!”
她正愁她那一堆金银器物放在王府里面不安心呢,她总觉得乌大狗不靠谱,早古男主角有几个能靠得住?
她又不放心把那些钱放钱庄,还有地契什么的,要是放在将军府,哈!乌大狗也动不得!
陆孟喜形于色,那都是她今后保命并且躺平的资本。
不过她越是表现得高兴,长孙纤云越是不放心。
她的妹妹看来是真的被欺负了。
陆孟很快发现长孙纤云吃的都慢了,收敛了面上的表情,结合刚才的对话一想,就知道长孙纤云怎么回事儿。
于是她连忙道:“姐姐不用担心,乌大……建安王待我还不错,现在府内就我一个女眷,惬意得很。”
“不用晨昏定省,他母妃死得早,也没有恶婆婆磋磨,之前有个恶嬷嬷来着,被我告状之后,建安王就将她赶走了。”
“我只是喜欢将军府,”陆孟说:“在这里我能更随便,不是谁的妻子,只是姐姐姐夫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