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痛之下的洪路旺弓起身子,左手握住了右手的手臂,而原本右手的位置则是只余下一片血淋!
掉落下来的断手中赫然握着一枚符篆,只是那符篆此时也被血给染脏污了。
洪路旺的血把江楚的衣裙都给染脏了,虽然是黑衣,但是脏污的地方颜色更深了,但她却无动于衷。
江楚别的衣服不多,但是灰衣黑衣多的是,都是便宜的,哪怕穿一套扔一套也不心疼。
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她并不在意,只要耐脏方便就好了,最好还是不引人注目的那种。
穿贵重漂亮的衣服时,就会不由自主的去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动作幅度会变小,不管是吃饭还是行走都会变得小心,弄脏一点也会觉得可惜。
这不是人穿衣,是衣穿人。
但穿朴素的衣服就不会了,想怎样就怎样,能随时处于放松状态,哪怕就地打个滚也没什么可怕的。
至于别人的眼光,也根本不需要在意。
你若落魄,穿金玉之衣别人也会看不起你,还会怀疑这东西是不是假的,是不是偷来的。
你若腾达,哪怕穿布衣布鞋别人也只会认为这是大佬风范,是返璞归真,甚至还会争相去学你的穿搭风格。
“还想跑。”莫莉嗤笑一声,“你有种再试试用左手用符篆,看看左手会不会给你留下来。”
自己虽然只是把剑给横在了他的脖子上,但是却也一直在盯着他双手的动作。
如果不是江楚反应太快抢了先,那莫莉也同样会制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