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望凝青故作惊讶地以手掩唇,实际斗笠下的面容连个表情都欠奉,“公子这话可真伤人啊,我是听说这有知欢姑娘的清欢楼最是雅致,不少文人墨客乃至朝中学士都将此处视作以笔会友、以墨传情的风雅之地。怎么在公子的口中,这竟是成了好人家的小姐不该来的地方了?知欢姑娘听了得有多伤心啊?”
“你、你你,我、我……”那公子哥被堵得说不出话来,指着望凝青的手抖如筛糠,最后忿忿一拂袖,“牙尖嘴利,本公子不和你争辩。”
“也对,夫人,不必和闲人多费口舌。”殷泽拎起烂泥一样的殷唯,朝着望凝青伸出一只手,“我们回去吧。”
“你、你们……”方知欢眼圈发红,只能在最后踩殷唯一脚来挽回一点名声,“小女子位卑身微,担不起殷二公子厚爱,恕我日后拒不接待殷二公子!”
说罢便愤愤然地拂袖而去,那背影端得是高风劲节。
殷唯被殷泽扛着,听见这话顿时热泪盈眶,想要大声辩解什么却被望凝青团了团手帕堵住了嘴,只能发出一声惨兮兮的呜咽。
“可怜见的。”望凝青毫无同理心地捻起殷唯嘴里漏出来的巾帕给他擦了擦眼泪,小心地绕开鼻涕和口水,“别哭了,回去让厨房给二弟炒个猪心补补形。”
殷泽轻笑出声,点头道:“好,是该补补,免得对蛇蝎掏心掏肺,蛇蝎还嫌他缺心眼。”
殷唯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样的委屈,顿时两眼一翻晕了过去。殷泽说话声音不小,正在上楼的方知欢听见这话顿时崴了腿。
混账男人!方知欢咬牙强忍着疼痛,努力保持仪态地走回了房间。刚关上门就忍不住捂住抽痛的心口,她可是一直都被男人捧着的,哪里受过这等屈辱?
昭勇将军正如传闻一般冷硬无趣,毫无怜香惜玉之情,这种又臭又硬的男人给她都嫌硌牙,以后她绝不要跟这种男人说话!
方知欢怨天怨地,怨不给她半点面子的殷泽,怨不给她踩一脚的柳大小姐,甚至连今晚看热闹没帮上忙的恩客和殷唯都一同怨上了。
“我怎么这么命苦!”方知欢翻箱倒柜地搬出一个箱子,从中取出一个黑色的木质佛钵,钵身已经碳化,纹有叶脉一样古雅的纹路,乍看之下有如虫的翅羽。
方知欢打开佛钵,漆黑的阴沉木碗中有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蝉。那玉蝉呈现莹白的玉色,通体温润秀美,翅根还透着一点俏丽的红。
“玉蝉子,有没有办法让柳袅袅去死!”方知欢怨恨地道,“我从没受过这样的屈辱!”
佛钵中的玉蝉振了振翅膀,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嘶鸣:“傻姑,你要拿什么东西来换呢?”
方知欢听见那个名字顿时竭嘶底里地尖叫了起来:“不要叫那个名字,我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叫那个名字!”
方知欢原本不叫方知欢,方知欢是她后来自己翻书给自己取的名字,方知欢以前的名字叫做“傻姑”,是她那个被书生辜负的花魁娘给她取的。
傻姑继承了花魁娘的美貌,却生来痴愚,单纯天真,软弱好欺,所以教坊里的姑娘都叫她“傻姑”。
傻姑很善良,但善良不能让生于风尘的女孩吃饱饭,所以傻姑在遇见玉蝉子后,便用自己的善良换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脏。
玉蝉子喜欢善良的傻姑,所以它钻进了傻姑的心脏,给她钻了七个心眼儿,从此傻姑就不傻了。
傻姑变得很聪明,不管什么都能很快学会,她变得长袖善舞,极擅钻营,没过多久便声名远扬,超越了她那已经人老珠黄的花魁娘。
当世上的一切都变得唾手可得,傻姑便开始嫌弃以前懵懵懂懂的自己,遇见玉蝉子后她才知道快乐为何物,所以她为自己改名为“方知欢”。
但对于玉蝉子来说,傻姑就是傻姑,怎么多了七个心眼儿,傻姑就不是傻姑了?
“要夺取他人的性命,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玉蝉子回答着方知欢的话,“你美丽的皮囊,你的骨与血,你的眼睛与你能言善辩的舌头。”
“你能付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