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一诺果然不需要羡慕任何人!
因为我苏一诺是受到老天眷顾的!
我才是天之骄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你们见面再说吧。”
江老爷子挥挥手,不肯多说。
……
江肆与苏飒的院落。
苏飒本来是正在看书的。
一本古色古香的线装书,医书。
这本书可是大有来头。
乃是医生孙思邈的出诊脉案。
世人都以为已经失传了,哪知道在苏飒这里,却有一本孤本!
这是几年前,苏飒在海外游历的时候,从一个波尔多贵族的庄园里面得到的。
那贵族祖上跟着八国联军到过华夏烧杀抢掠。
靠着这些财富在波尔多买了庄园,现在已经成了当地最著名的红酒大鳄之一。
他的酒庄也是当地的一个著名景点。
苏飒以一个游客的身份,参观了葡萄酒庄园。
看到了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把之前侵略华夏的历史,当做英雄事迹,刻在了庄园门口的石碑上。
还有一群没有心肝的华夏游客,在一边比剪刀手合影呢。
完全没有想到,这都是华夏的耻辱!
于是苏飒在葡萄种植区参观了一圈后,随随便便下了点毒,所有的葡萄就都绝收了。
苏飒又去参观了地下酒库。
趁人不注意,她把一支铅笔扔到了不为人知的角落。
在苏飒离开后不到半个小时。
地下红酒仓库就着了一把大火,整个庄园付之一炬。
火焰染红了半个夜空。
距离40公里之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看着这漫天的大火,一向不怎么文艺的苏飒,破例说了一句很文艺的话。
今年烟花特别多!
这家贵族,一日破产。
因为他们已经收了大量的红酒订单,发不出货,要面临天价的违约金。
趁着慌乱,苏飒进了他们的仓库。
把很多珍贵的文物都带了出来。
就包括这本孙思邈的随身医案。
至于大火是怎么燃烧的?
当然是因为那支铅笔。
铅笔是苏飒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临时制作的。
先蒸化铅笔上的黏胶,使其一分为二,把中间挖空,塞入燃烧玻璃管,再用胶水重新粘为一体。
用的时候,只需折断笔头,让空气进入玻璃管,这时就会流出一种化学药水,它蚀穿一个铜箔盖,与第二种药水相遇,就会产生烈火。
这种铅笔有一个学名,叫“纵火铅笔”。
是很多间谍的最爱。
苏飒不是间谍,但她是学霸。
学霸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
苏飒是一个看书很认真的人。
真的看进去的时候,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但现在,却做不到目不斜视了。
因为江肆就在距离自己不到30公分的距离,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
神情专注、认真。
目光中带着欣赏和痴迷。
苏飒本不是一个害羞的人,从不在意外人的目光。
可现在还是被江肆看得有些发毛。
“能不能别看了?”
“很明显,不能!”
“看够了没有?”
“看你千遍,也不厌倦。”
“这么盯着一个女人看,是很不礼貌的!”
“可我有结婚证啊。”
“你这样我会不自在的!”
“没事,慢慢就习惯了。”
“江肆,你不觉得自己很烦人吗?”
“女施主啊,小僧真的思凡了。要不女施主行行好,以身相许如何?”
苏飒把医术放下,看着江肆,真心实意地说:“肆哥啊!放过我可以么?你这样,我感觉天天与一只欲求不满的sè • láng同床共枕,我真的很没有安全感的。”
江肆眉眼轻宴,他从身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上次姑姑留下的tt。
“夫人啊,这些代表着安全,要不我们一起体会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安全感?”
“滚蛋!”
苏飒一挥手,把江肆手里的tt打落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