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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2 / 4)

答应了给人做向导,胤祉自然不会食言。不过是辰时初,天色尚早,琉璃街已经热闹起来。

胤祉一手伸开,护着菀凝未免被人冲撞。询问过菀凝的意见,他便带着她从头开始。

胤祉解释:“你别小看这些摆地摊的,在这摆摊的大部分都是因为生计不得不变卖家产,他们所卖价格比之店铺要便宜很多。”

“偷偷告诉你,每年的这个时候,那些店铺的老板,都会派人前来搜罗好东西。”

琉璃街左右的铺子大多也是卖古董字画,里面虽然真迹更多,价格却比较昂贵。

皇阿哥的月例银子有限,荣妃初入宫又是庶妃,她手头的银钱大都是皇上赏赐。说是赏赐,比起其他受宠的妃嫔还是要少很多。

他上头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出嫁当额娘的总要给些嫁妆做念想。

胤祉心疼额娘,除非必要从不开口跟荣妃要银子。

银钱有限,他又很喜欢诗书,只能另辟蹊径。

琉璃街就这样入了他的眼。

菀凝还是头一次接触这些东西,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好奇,鸦羽似的睫毛一眨一眨刷的人心里直痒痒,人也不自觉的跟着高兴起来。

三阿哥不自在的轻咳:“你想买什么?有没有个大概的想法?”

菀凝无知无觉,她蹙眉想了想,道:“阿玛最喜欢老虎,如果能买到这类的画作最好了。”

满族多有自己的图腾信仰,董鄂氏信仰的便是猛虎,她阿玛的书房就挂着好几副猛虎图。

菀凝解释:“也不拘什么世家大作,只要画的好就成。”

这是她阿玛经常说的一句话。所以,他书房的猛虎图有名家名作,亦有默默无名画家的作品。

毫无疑问,那些猛虎各有各的风采,甚是传神。

“三阿哥喜欢什么?”人家帮了她,菀凝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应该送点礼物感谢。

三阿哥一愣,随后笑道:“我?我对汉文化比较感兴趣。”

汉家文化博大精深,每一次接触他都有心的领悟,亦喜爱不已。

菀凝脱口而出:“红袖添香。”说完她就意识到不妥的捂住嘴巴。

红袖添香这个词还是大姐告诉她的。上次狩猎归来大姐就在她耳边嘀咕。说什么三阿哥这样的性子不好,定护不住妻儿子女。还说三阿哥喜汉文、好读书,将来爷必定是个喜欢红袖添香、风流的。

大姐不只是说,还给她列举了很多例子。那些有名的文人,三妻四妾、红颜知己遍地。

大姐一再告诫,嫁人最好不要嫁给这中人。

听到三阿哥的喜好,她脑子里跳出来的就是这个词。说完就深深后悔了。

三阿哥是皇阿哥,怎样也轮不到她质疑。

胤祉的脸黑了,在菀凝的脑袋上重重的敲了一下,“谁告诉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红袖添香的意思他懂,问题是菀凝才几岁。大清贵女成婚前女性长辈都会教导些知识,跟给几岁的孩子说这些也太早了。要他说这人分明就是不安好心。

想象着菀凝被带偏,移了性情,三阿哥脸更黑了。他道:“日后少跟这些人交往,听到没有。”

话落,他忽然想到自己跟对方并不熟,这熟稔的语气对方很可能不爱听。

罢了,回头知会二姐姐一声,让二姐姐瞧瞧到底是谁在她面前胡言乱语。二姐姐喜欢她,想必也不愿意看她被带偏。

菀凝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别过脸。

三阿哥反应这么大,若是让他知道大姐说的就是他本人,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因为心虚,接下来的路程菀凝十分听话,三阿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知不觉,两个人就逛了一上午。

胤祉有些意犹未尽。头一次跟个小姑娘相处那么愉快。可惜他带的银子不多,一上午花个七七八八,马上要干净了。

不舍得再看了一眼摊位上的笔筒,他遗憾的起身。

“时候不早了,走吧。”

菀凝咬下唇,道:“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她小跑着回到那个摊位,一番讨价还价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笔筒。

把东西递给三阿哥,“送你。谢谢你帮忙。”

菀凝不缺钱,除了月俸,每年过生日送的礼物额娘都留给了她,让她自己支配。知道她要给彭春买礼物,觉罗氏又塞了她五百两银子让她花。

还有她大姐,她从不知道大姐还有生意头脑,小小年纪就给自己攒起来小金库。作为她最喜欢的妹妹,菀凝跟着入股,每年的分红也能有个百两。

吃喝不愁,菀凝对银钱也就没什么概念。买这个笔筒,只是因为她发现三阿哥很喜欢而已。

三阿哥看着送到眼前的东西,眼底的讶异一闪而过。

见他不接,菀凝索性塞到他怀里。“你看你帮我挑字画我不也没说什么。堂堂皇阿哥怎么还矫情上了。”

三阿哥有些哭笑不得,他不过是惊讶她观察仔细,竟然发现他喜欢这个笔筒,怎么到她嘴里就成了矫情。

胤祉自认为自己对情绪的掩饰很好。他跟太子、大哥他们朝夕相处好几年,太子都没发现他的真性情,更别说喜好了。

除了他特意表现出来的对诗词感兴趣,谁知道他还喜欢什么?

这小丫头明明是第一次接触,居然精准的抓住了他的喜好。

没错,三阿哥有收藏癖,最喜欢的并非收藏字画,而是各中笔筒、砚台。

他看中的这件笔筒表面乌漆墨黑脏兮兮,仔细闻有一股香味儿。若他没闻错,这应该是用紫檀做的。

再看上面刻画的花鸟,很大可能还是宋代的物件。

紫檀本就珍贵,加上年代久远……其价值更不用说。

这件小小的笔筒,至少能翻数倍卖个上千两。如果遇上喜欢的行家,三四千两也有可能。

把他知道的都告诉菀凝,他以为菀凝会立刻收回手,哪知对方只是挑眉,扔往他怀里塞。

“那又怎样?我又不懂,若不是你,它指不定还要在哪里落灰呢。好东西就应该在懂它、喜欢它的手里,这样才能发挥它的价值。”

她小大人似的伸手拍了拍三阿哥的肩膀,“我相信你。”

菀凝比胤祉矮半个头,拍肩膀的时候还特意踮起脚尖。

胤祉看着落在自己肩膀上胖乎乎的小手,嗯,很像刚剥皮的春笋,让人口舌生津想要咬一口。

再次莞尔一笑,他发现自己对这位小格格总是有无与伦比的耐心和容忍度。

最不喜欢被人触碰的他,为了菀凝破例。

小格格一再打破他的底线,他却不觉得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正常,他们俩合该这样相处。

三阿哥吐出一口浊气,无奈道:“好吧,那我就多谢菀凝格格了。来而不往,格格送了我这么件大礼”他扭头四处看去,“你等着。”

然后他夸过几个贩卖书画的摊子,走到一个卖玉的小贩面前。

一番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个平安扣。

平安扣并不大,大概有成人两个手指盖大小。

胤祉凑到菀凝耳边小声说着:“这是块上好的羊脂白玉,可惜遇上个不懂行的给糟蹋了。回头好好蕴养,带着图个吉利。”

他早就发现了这块玉,只自己对玉器不感兴趣就没有出手。如今正好买来送给菀凝。

菀凝皮肤好,羊脂白玉与她锦上添花。

当然,这块玉的价值肯定不如笔筒的,说到底还是他占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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