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所赠的玉马是用一整块红玉雕成,工艺精美,活灵活现,刚好可供一只手把玩。原胧雪抚摸着玉马纤毫毕现的鬃毛,一边转过头对无情说道:“这个把件,其实刻的是我以前的战马,名字叫做南风。这肯定是二哥自己画的画像,然后命人照着雕的。”
她将玉马放在桌子上,调整了一下角度,那骏马昂扬的英姿,顿时栩栩如生的展示在了两个人面前,仿佛它还活着,仿佛它还在奔腾,在英勇无畏的向着前方跑去一般。
“它原本是突厥送给二哥的礼物,是一匹很漂亮的汗血马。二哥得了两匹,分给了我一匹,然后自己留了一匹,他的那匹叫做特勒骠,后来讨伐宋金刚的时候,我们就是骑的这两匹马。汗血马果然是名不虚传,我们追击宋金刚的时候,整整三天都没下马,不是在追人,就是在shā • rén,累都累死了,好多人的马最后都受不住了,倒了一地,我俩的马倒是毫发无损的,可惜,不是大家一起走,李大哥就不同意二哥再追了。”
她同无情解释道:“李大哥就是李世绩啦,当时他随军出征,是军中的总管。尉迟大哥也还在刘武周麾下呢!后来宋金刚败走,我们又去追他,谁知道他自己跑到突厥人手里,就这么死了。”
说到这里,原胧雪摇了摇头:“如果当年他肯向二哥投降的话,就不会死得那么憋屈啦。”
虽然一向以文治武功闻名于世,名为守成之宗,实为开拓之祖,但李世民一向很有原则,也很讲义气,但凡向他投降的敌将,不仅没有丢掉性命,还有不少得以重用。
无情单手托腮,一直专注的注视着她的侧脸,她在诉说这段过往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生机勃勃的、志骄气盈的神采,让她的整张脸庞仿若被点亮了一般光彩夺目。
他看得太过于认真了,以至于原胧雪回过头来看他的时候,唇边的话语忽然就停了下来。随后,她果断探过身去,捧住无情的侧脸,含住了他微凉的嘴唇。
站在角落里随侍的兰君见此情形,不由抿嘴一笑,为了避免君子端方的未来姑爷回头觉得尴尬,立刻无声无息的溜了。明察秋毫的大捕头当然不会注意不到她的动向,但他也很享受和心上人的片刻亲近,因此只当自己是沽名钓誉,什么都没发现了。
“嘻嘻。”和他分开的时候,原胧雪仍然用一只手轻轻捧着他的脸,和他额头相抵,长而卷的睫毛如同蝶翼般扑扇了两下,小声问道:“是不是要等我们成亲以后,我亲你你的耳朵才不会红啊?”
无情:“……”那可能真的很难做到。
“所以,你很喜欢打仗吗?”他只能及时转移话题,低声询问。原胧雪也不同他计较,而是直起腰,大方回答道:“怎么可能,谁会喜欢这个啊?即使是我,也讨厌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起码,不停的shā • rén,吃那些难吃的干粮,没日没夜的分析敌人的动向,防备随时会到来的突袭……”
“……前一天还和你说过话的战友,第二天可能就是尸体了。”
她顿了顿,故作若无其事的说道:“不过,我毕竟是二哥的妹妹,再苦再累,也比别人好很多啦,但凡二哥有的东西,总是有我一份的。”
——虽然在打仗的时候,李世民就是世上最吃得苦、耐得累、忍受得了痛苦的人了。他总是和将士们同吃同住,也经常亲自带头冲锋陷阵,他有过很多很多各种血统、各种来历的战马,但它们大多都死在了战场上。
“……其实那时候,和南风和特勒骠一起送过来的,还有另外一匹白色的汗血马,白得像雪一样,特别漂亮!”原胧雪伸出手,朝着无情比划了一下。“那是献给太子的,二哥看我很喜欢,就说会想办法跟太子交换,但他大哥哪有那么容易买他的账啊,此事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了。若是如此也就罢了,偏偏没过两个月,那匹马就死了,据说是野性太强,不堪被驯,在太子骑马的时候不小心伤了太子,于是就被太子的侍从杀了。”
“此事一出,姐姐立刻就劝二哥,若是不能登临顶峰,那他迟早也会如这匹白马一般,死于‘野性太强、不堪被驯’的!”
说到这儿,原胧雪才察觉自己一时间说得太远了,不由略显不好意思的对着无情笑了笑:“姐姐其实也不是那么冷酷的人啦,只是那个时候,二哥的生死,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生死了。”
毕竟他的背后站着他的妻子、他的儿女、他的兄弟、他的下属……这些人之中,又岂有谁想要就此认命呢?
“我明白。”长孙皇后是何其聪慧果敢之人,史书上的寥寥数语,便已然诉说得淋漓尽致了,她连玄武门之变都有亲至,对丈夫夺嫡的态度定然只会是全力支持,且史书岂非已然有力的证明,这场夺嫡非但没有为新生的王朝带来灾祸,正相反,它是一个伟大的王朝兴起的开端。
“好了,不说这些陈年旧事了。”原胧雪道。“这个东西多半是二哥听哥哥说了家里的事,送来安慰我的吧。你们在刑部忙了这么多天,晚上都没回来休息,如今忙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