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若依上前招呼:“您好,王太太,你定的衣服已经做好了。”
灵歌一双美目看向闵若依,说:“Shirley不会自己来吗?”
闵若依才微笑道:“Shirley临时有事去了北京,所以吩咐我给您送来。”
灵歌今天心情还不错,并没有计较。闵若依让书颖捧上装衣服的礼盒,亲自打开,里面装着一条她高定水蓝色的仙女裙。
灵歌一生除了吸人精气延续生命和听从师父的命令之外,作为一个女人,她也喜欢漂亮的衣服。花钱买衣服首饰能让女人愉悦,就算灵歌是几百年前出生的女人也适用。
灵歌取出裙子,正要试一试,忽然感到一丝淡淡的妖气。灵歌抬眸,眼前是一个秀丽剔透的年轻女子,微垂着眼睛,似呼吸都不敢重了。
灵歌诧异,眼前的明明是人类,她刚才怎么感到了一丝妖气?这时等她仔细分辨,她又感受不到了。
白逸衡有属于他的气息,那种气息与凡人不一样,普通人感应不到,修行者会有所感应。白逸衡是神蛇修炼成的妖王(妖仙),又从来没有吃过血食,修炼的是正宗功路,他身上没有一般妖的污浊血气和邪气,反而仙气笼罩。
灵歌不经意时感到异常,仔细去辨识妖的血气和邪气时,反而察觉不到了。
灵歌看着书颖:“你叫什么名字?”
“”书颖第一次觉得工作室那崇洋媚外的英文名作风是一件好事,她分外不想跟乔墨三的人报上自己的真实姓名。
灵歌伸手想勾书颖的下巴,书颖本能避开了,灵歌一愣,又笑道:“年轻真好。”
灵歌靠吸男人的精气来续命,但是她也吸女人的精气来练功。这其中的区别是:她不吸男人的精气会死,不吸女人的精气不会死,就是功夫难进。
灵歌带了她们去楼上的衣帽间服侍她试衣服,书颖的心都差点跳出嗓门眼。
可怜的书颖没有学过法术,她没有辨别邪修的能力,她现在不能打电话让白逸衡。幸好一直等灵歌试了衣服,也没有发生什么事。
灵歌抚了抚裙子的腰腹位置,在落地镜前仔细看看,才点了点头:“还算合身。”
闵若依微笑道:“这是Shirley亲手给您量身定做的,自然合身。也只有王太太这样身材好的大美人才穿得出仙气。”
灵歌看看闵若依,她虽然不老,但显然不及书颖年轻。
“我看Susan长得也很漂亮,要是好好打扮一下,肯定不一样。”
书颖虽然几天前还花近三十万买了一条裙子,她也不会天天就穿那条裙子了,她平日只穿自己仿制的OL套装。
书颖干干笑道:“王太太,您过奖了,我哪及得上你?”
灵歌从众多衣服里取出一条秋香色的裙子给她:“要不你试试这条裙子,你喜欢就给你吧。反正我也不会穿了。”
书颖呵呵笑了笑,说:“谢谢王太太的好意,我衣服够穿了。”
灵歌不相信年轻女孩子拒绝得了好处,她用物质骗了很多年轻女子上套,那些人还以为她们幸运地遇上了贵人。事实上她们付出的代价至少是十年的阳寿。灵歌觉得自己对女人下手轻多了,她吸男人时,后果差不多是折二十年寿数。
灵歌佯怒:“怎么?看不起我吗?”
闵若依忙打圆场:“不是,王太太你别误会。我们工作室有纪律……”
灵歌道:“你们工作室最重要的不是让客户满意吗?”
书颖虽然不知道灵歌的目的,但是凭她是乔墨三的徒弟,她也要小心为上。
书颖微笑道:“王太太,我知道您是好意,但是……我……我不缺钱,我出来工作是兴趣。”
她傍了大款,好好的穿别人不要的衣服干嘛?
灵歌抱胸,挑了挑眉:“原来是有钱人家的千金,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他……现在无业吧。”因为准女婿太有钱了,他就从驾校辞职了,现在正和叶母在国外旅游。
书颖这么说,被灵歌理解成是谦虚低调的说话,灵歌以为他们家坐拥众多资产,已经不需要工作。
既然是家里有矿的女孩,灵歌不再用衣服来做诱饵,笑道:“你爸爸是谁?也许我还认识呢。”
“一定不认识,我是外地来的。”
灵歌心想:外地来的,那就方便下手了。
“其实我也是外地嫁到这边。我爷爷那辈去了tái • wān,父母去了美国,我一个人来上海遇上了我先生。”
乔墨三在清末时最后一次与白长卿交锋吃了大亏,之后他隐藏行迹不敢贸然挑战白长卿。建/国之前去了tái • wān,所以白长卿几十年也没有他的一点消息。
“那个年代去美国的,应该是名门。”书颖脸上挂着笑,心底不以为然。
灵歌拉着书颖的手,笑道:“我是一名珠宝设计师,最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能带给我很多灵感。下回一起喝下午茶吧。”
书颖盘算一下,道:“那得周末才行,就怕真到周末了,王太太交际圈太广,想不起我来。”
“不,不,我交朋友只看缘分。”
……
书颖出了公馆才松了一口气,幸好灵歌没有当场动手。如白逸衡所说,入世生活的妖也不能乱来,现代的法制力量比古代强大得多,做案露了马脚对她没有好处。
回去的路上,闵若依看着书颖的目光很复杂,说:“Susan,你真吓我一跳,这个王太太不好得罪的,王家那真是老牌名门了。”
书颖切一声:“有多老?”能跟大白蟒一样两千多岁吗?
“王家在香港、东南亚都有很多产业,虽然是航运起家的,但是现在涉及金融、投资、文娱、地产,总资产不下于赵家。王总遇上王太太是老房子着火,快五十四岁的人了,娶了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姑娘。但是谁让他这么有钱呢?”
闵若依背后也难免说起八卦,书颖淡笑道:“五十四岁也不算很老吧。”
“若是你,你愿意嫁给老男人吗?”
书颖暗道:我男朋友比王总不知道大了多少岁,五十四岁真不大。
闵若依看她的神情,不禁暗道:难道她也是那种傍有钱的老头的年轻女孩子?那我是不是得罪她了?
“那个,其实真心喜欢,年龄不是爱情的鸿沟。”
书颖点了点头:“就是呀!我男朋友大我很多,但我们真的是爱情。”
闵若依暗叹:果然如此!我刚才怎么就口没遮拦的,希望她不要放心里去才好。
这时候闵若依看书颖的目光有一分异样,越看越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书颖根本不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而是傍上有钱老男人的暴发户。
闵若依心里虽然因此看低了书颖几分,但鉴于书颖背后的老男人的财势,她不会当面说。
闵若依轻轻摸了摸这辆法拉利的真皮座椅,这工业结晶的享受,再看看叶书颖那张青春洋溢的脸。
年轻姑娘要得到物质是要付出代价的:红颜娇美,不能尽情享受青春的朝气,却要忍受老年人的暮气沉沉。每天醒来时,要对着一张鹤发鸡皮的“爷爷脸”,陪这样的老年男人睡还要装作遇上真爱的样子。
——这件事不是一般的难度,闵若依觉得自己就做不到。
她忽然对书颖生出了一种另类的佩服之情:对自己狠的女人,当然能成功了。
……
书颖下班之后没有参加同事的聚会,闵若依倒和杨澄、田蓉等同事一起去酒吧坐一坐。社会上不比学校里,况且处在名利场边缘的人更加现实。
所以书颖这种傍有钱男人的学查并不容易交到真心的朋友,杨澄说起合作的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的八卦,谁谁的老公背后偷吃。
田蓉忽然感叹道:“也不是什么人都像Susan一样好命的,能有一个疼她的男朋友。”
闵若依听了忍不住说:“疼她又怎么样?换你你能忍受侍候一个老男人吗?”
杨澄一个激淋,追问道:“你是说Susan傍了一个有钱的老男人?不是说是赵丹妮家的世交吗?”
闵若依抿抿嘴,刚才是她一时口快,她觉得让书颖知道她这么快就泄露出这个消息,会不会让她不快。她转念一想,但凡傍有钱的老男人的女人都想要名分,如果能上位当正宫,谁想偷偷摸摸?
田蓉忽接口道:“世交家的Un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