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榛收手神色自若地回:“不买。天有些晚了,接你一下。”
苟杞面露狐疑目光由下往上盯着他,感觉他更多是想出来放风,因为自从来到滇市,他一直过着酒店剧组两点一线的生活。不过她非常能理解他,毕竟她也是读过高三的人,一成不变的生活确实令人乏味。
果然,之后元榛否决了她打车回去的建议,说要走走,东斜路上的黄昏太有意境了。苟杞忆起自己刚刚在ATM机上查到的账户余额,愉快地跟在他后头步行前往三公里之遥的酒店。
——苟杞原来以为元榛说她“月薪两万请回来的”是在唬张海玲,结果他说的居然是实话,而且两万块还是税后。账户上钱多,人就能开朗些。
元榛两手插兜顾着周围的景色向前而行,他有心跟苟杞聊两句,但苟杞磨磨蹭蹭的,虽然老老实实缀在他后头,却始终在他一米开外。他放缓几回脚步无果,无奈回头直接吩咐她:“小苟,过来,你走前面。”
苟杞漫不经心张望着暮色下的车水马龙,闻言脚下紧赶了几步,与元榛并肩而行。片刻,突然想起来他口中的“小苟”,面露不悦,但因为已经过了反驳的时效,只好气闷地又紧赶几步,留给他一个倔强的后脑勺。
为什么突然开始叫她“小苟”?烦死了,“苟”姓真的太狗了!
元榛伸手拽住苟杞的胳膊,用嫌弃的语气说:“怎么没有当助理的自觉,我让你走前面,没让你超过我。”
苟杞低头盯着自己被握住的手腕,她试着挣了挣,没能挣开。她感觉得出来他在故意逗自己,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因为他是个特别注重分寸感的人。她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片刻,干巴巴地道:“……你现在对救命恩人越来越不尊重了。”
元榛没料到向来不声不响的苟杞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他嘴角不由向上挑去,眼睛眯得越来越细,最后完全叫又密又黑的睫毛给遮住了。“叫‘元哥’,别没大没小。”他的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笑意。
苟杞感觉没什么事儿突然叫声“元哥”有点奇怪,她用“你脑子是不是坏了”的眼神瞅着他,迟迟不肯开口。但是她不开口他就不放手。
片刻,“元哥”——有人屈服了。
元榛满意地松开她两手插兜继续向前走,他慢慢吞吞道:“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小苟,你得能屈能伸,这不是坏事儿。”
苟杞跟在元榛左侧一步不落,她悄悄攥着自己的手腕,妄图留住余温,但那根本没用,因为春日黄昏和暖的微风见缝就钻。片刻,她敷衍地“嗯”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能屈能伸”这句话,再过片刻,骤然绷着脸要求,“你只能叫我苟杞,不能叫‘小苟’或者‘苟助理’。”
“……”元榛平静地瞧着她温声道,“谢谢你给了我‘苟助理’这个思路,也很好听。”
苟杞蓦地收回目光拎着袋子给自己喊着“一二一”跑步离开。暮色四合,天地万物渐渐辨不清轮廓,唯独女生绝情的背影清晰得仿佛锐化过。
元榛因为随风钻进耳里的“一二一”再度笑得难以自抑。虽然被绑缚着手脚摔落河里的经历实在令人不堪回首,但如果提前知道能救下眼前这个女生,再来一回也不是不行。他默默嗟叹。
苟杞听到后头隐约的笑声不由嫌弃他,果然年龄差大就是有代沟,这到底有什么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