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事,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江琳琳六月份生日的前一天。
学院一放学,他和高志鹏就到林子里打猎,因为他想攒够金币给江琳琳买礼物。也许买件新的装扮衣服裙子,或者发卡什么的。
他们在林子里下了很多套,林子里一片绿油油的,可那天捕到的猎物也不比平常多。
陆忆风在回营地的路上感到很沮丧,就算高志鹏不断安慰他说明天肯定比今天强也无济于事。然后他们在小溪边休息的时候看到了它——一头年幼的公鹿。
按鹿的年龄大概也就一岁吧,它的角刚长出来,上面还带着绒毛。
它站起身来准备跑掉,却又不肯定,毕竟它和人类并不熟悉。这头鹿很美。
当两支箭射到它身上时,也许就不那么美了,一支箭射在脖子上,另一支射中前胸。高志鹏和他同时射中了它。
那头鹿想跑掉,但身体摇摇晃晃,它还没来得及反应,陆忆风就把它的喉咙割断了。
一头鹿!他们总共只杀过三头。第一头是个母鹿,它的腿受了伤,可这鹿几乎没卖上什么价。
当时陆忆风和高志鹏把它拖到黑市去卖,玩家们争着给肉出价,引起一片混乱;有的玩家还动手自己割肉,鹿身和后腿被挖出了大洞。
最后格雷西出面,让他们趁着肉没被人割烂,赶紧送到屠户刘三刀那里。尽管大家出的价还算公平,可总价还是低了些,从那以后,他们就知道不能把这种猎物直接拿到黑市上卖。
这次他们等天黑以后,才到刘三刀肉铺上去。尽管大家都知道他们打猎厉害,可大白天拖着一百五十磅重的鹿在夹缝地带的大街上走总是不怎么好。
刘三刀是个矮胖的中年玩家,听到敲门声,他来给陆忆风和高志鹏开门。
他通常不跟人讲价,他说的是一口价,或卖或走,但他给的价也挺公平。
陆忆风接受了他给的价,不过他又给了点优惠,让他们屠宰后来拿几块鹿肉。
他们那会还没一次拿到过这么多金币。于是决定保守秘密,第二天晚上再亮出来,给江琳琳和高静一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