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百年前。汉朝的先人那样,他们要再次统治和主宰全世界了。
没有人敢在击败了匈奴,全歼了折兰的汉朝人面前再有什么歪主意了。
这个世界向来很现实。
拳头大的,理所应当,就能主宰和控制他人的人生。
如今的汉朝,别说是玩弄和操作、决定鲜卑人的命运了。就是匈奴人,也要随他们的喜好而跳舞。
“果然不愧是煌煌明星之中国,不愧是华夏蛮貊,罔不率俾的诸夏啊……”丘可具长叹一声,然后,他褪下自己的上身兽皮衣服,解开自己脑后的辫子,让头发披散开来。
在今天以前,他或许还有所侥幸。
但,当中国大兵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一刻起,丘可具知道,自己和自己的部族,唯一的生路,就是给汉朝当狗,给汉朝天子当狗。
不然……
就要勿谓言之不预也了!
丘可具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但他却对诸夏文化了解极深。
他太清楚了,顽抗诸夏兵锋的人或者民族,会是个什么下场了。
早在他当初将乌孙残部的消息告诉匈奴人时,他就已经隐约预计到今天了。
只是他想不到,汉朝居然胜的如此迅速,如此彻底,如此辉煌。
宛如大日,让所有得知此事的人,不能直视。
“其实给天子当狗也没什么不好的……”丘可具在心里想着:“至少,能保我鲜卑族人温饱……”
当初,他只是一个浪荡的鲜卑宗种而已。
他的堂兄不自量力,去挑衅汉朝的狗仔濊人,结果被汉朝皇帝逼着匈奴人杀了,脑袋制成酒器,送去汉朝赔礼。
然后,他被当成了替罪羊和挡箭牌,被各部大人强行按到了鲜卑大人的位置上。
起初,他是惶恐不安的。
生怕哪怕自己的脑袋就被匈奴人取走,制成了酒器。
于是,他只好装疯卖傻。
借此逃避现实。
但,他从未想到,自己装疯卖傻也能卖出成绩来。
他凝视着饶乐水上下开垦出的井田,望着自己的族人。
在三年多前,他刚刚即位的时候,整个鲜卑加起来不过三四万人口,男丁不过数千而已。
今天,鲜卑已经掩有五部,部众接近六万之多。
还有数千奴隶为鲜卑耕作。
即位之初,鲜卑的新生婴儿们,整日整夜的饿的嚎啕大哭,但他们的母亲的奶水却已经再怎么也分泌不出了。
而现在。有赖于耕作的收获,部族上下的新生儿,都能获得充足的母ru喂养。
今年整整一年,鲜卑没有饿死的婴儿。
对草原部族而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他们太清楚生命究竟是多么的脆弱了。
所以,强势的时候,他们得势不饶人,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欲壑难填。
而弱势之时,他们审时度势,给强者当奴婢,做猎犬,为前锋,任劳任怨,予取予求,并且毫无怨言。
此刻,鲜卑是弱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