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价还价的过程,总是繁琐,我很厌恶这种时刻,但也不得不面对。
最终,在我口干舌燥,几欲崩溃,准备暴露自己的实力,干脆的杀出去之前,终于谈好了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条件。
那就是我不要妄想得到真正的自由,这一生都绑在搏斗场了,但是在一年之中我只要打满一定的场次,那么这一年剩下的时间我就是自由的了。
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个,但为了隐藏真正的目的,我还是争论了许久。
我只在地下城停留不会超过25天,争论的关键其实是在头一个月。
按照总工头的想法我应该在头一个月少打一些,但对手要厉害一些,争取一战成名,又能保留实力的机会最好。
可这完全不符合我的利益,我要求的是,第一个月就要多打一些,把一年的场次三分之一就集中在第一个月,对手不必太厉害,让我先练练手,事实上我需要钱。
我还要求搏斗的时间都其中在前十天,在这之后,我有自己私人的事情要办。
他们妥协了,因为事情的关键在于能不能一直把我绑在搏斗场,第一个月我要怎么胡来,需要钱,其实都是可以成全的。
真是不错,我觉得有一种把自己的劣势变为优势的感觉,这些家伙可不会知道,我其实根本就不是妖人,也不会在地下城停留太久。
条件终于谈好了,总工头拿出了一张契约,就如同修者不会轻易发誓,因为会有誓言的效力会报应在身上,地下城的妖人也不会轻易的签订契约,我感觉到这契约上有着一种感应不到,却隐隐能感觉的到的神秘力量,想必签订这契约的后果比发誓更加严重。
可是,我丝毫不犹豫的在契约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狼汉,脸上是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那总工头自然也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就算完成了整个过程。
剩下的,就是按照规定,我明天就会被送去搏斗场了。
解决了这件事情,走出了总工头的屋子,我心中却依旧奇怪的没有感觉到任何的轻松。
此时,已经是下工的时间,从总工头的屋子中走出,整个臭烘烘的劳役区已经重新变得热闹沸腾了起来。
按照道理,下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总是吃饭,谁也不愿意在黑暗压抑的工棚中吃饭,所以杂乱的巷道中挤满了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