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仿佛从那天起开始长大了,他努力念书,想要成为举人老爷那样备受尊重的存在,因为他知道只有当他长大了,有能力了,才能为自己的娘亲遮风挡雨。
孟芸娘是一个坚韧的女人,毁容这个惨痛的经历似乎没有对她造成多大打击,在伤口愈合后,她继续做豆腐去坊市售卖,赚钱供儿子念书的花销,将儿子看的比以前更加重视了。
这期间,那个和孟芸娘曾经有过一段情的胡归荣倒是依旧会出现在母子俩的生活中。
有一年冬天,胡归荣冒着大雪进了深山,从山里出来时,他身上满是疤痕,还拖着一头死透透的母大虫,靠着那头大虫的皮肉,他赚了上百两的银子,一时间为他说亲的人络绎不绝,只是胡归荣统统拒绝了,他靠那些钱在坊市里盘了一个铺子,开始转职成为了卖肉的屠夫,时不时的就会拿肉过来和孟芸娘换豆腐。
直到原身二十多岁考中举人,带着娘亲搬去了府城,对方也依旧没有再娶。
江流不知道孟芸娘是否还对那个男人有情,因为她从来都不会和自己的儿子谈起那个男人,倒是临终的时候,她哭着对自己的儿子说她这辈子对不起一个男人,原身不知道她在说谁,可江流却觉得,孟芸娘口中对不起的男人,或许就是一直没有再娶的胡归荣。
☆、寡妇娘的状元儿3
不过这也只是江流的猜测,具体的,也只有他们两个当事人才清楚。
搬到府城后,原身母子俩着实过了一段舒坦日子,原身是举人,未来未必不能更进一步,因为念书迟迟没有成亲的原身一下子成了府城一些大户人家眼中的佳婿人选,正好那时原身的恩师有一孙女待字闺中,在媒人的说和后,孟芸娘决定亲上加亲,促成了这段姻缘。
可成亲后的日子反而没有成亲前来的快活。
首先孟芸娘的大半辈子都是守着儿子生活,现在忽然多了一个女人,即便她再通情达理,也不免得了和全天下婆婆类似的毛病,看抢了自个儿儿子的儿媳妇不顺眼。
而原身的妻子是举人家的小姐,自幼娇生惯养,在生活习惯上,和曾经吃了不少苦头的原身娘俩不合。
原身倒是愿意迁就妻子,可这一点恰恰触碰了孟芸娘那根敏感的神经,觉得儿子果然被儿媳妇抢走了,就这样,婆媳俩的矛盾日益增剧,而原身则是成了婆媳中间的夹心饼干。
每次孟芸娘和儿媳妇争执,总要原身出面调解,可偏偏他只有会念书一个优点,情商低,嘴巴拙,往往没能成功浇熄两边的怒火,反而加重婆媳间的矛盾。
也因为在处理婆媳问题上花费了原身太多的时间,导致他的科举之路止步于举人,再无寸进。
早年为了供儿子念书,孟芸娘一天要花几个时辰磨豆浆,身子骨早就在那些年落下了病根,现在日子好了,又因为和儿媳妇之间的矛盾时常生闷气,身体越发败坏,晚年时间缠绵病榻,苦不堪言。
这时候对她来说,死亡反而是个解脱,可偏偏又因为不放心儿媳妇,硬撑着一口气想看顾儿子,在病床上一躺就是十几年,等重孙子出生后,她才觉得儿子长大了,放心地离开。
“女孩子们,真的是天底下最可爱的生物了。”
001出现在了半空中,感叹地说道。
江流:......
他实在不明白,从这个故事里001怎么挖掘出女性的可爱。
“可是在古代,因为性别的限制,女性的一生往往会受困于婚姻、家族、丈夫、子女,就好比原身的母亲,为了儿子终身没有再嫁,也好比原身后来的妻子,碍于婆媳孝道,有些时候明明是占理的,却还要因为孝道的压制向婆婆致歉。”
001并没有在意江流的眼神,继续往下说。
不过他这句话倒是不假,江流仔细查看了原身的记忆后发现,这个朝代对于寡妇似乎格外苛刻。
首先,这个时代并不支持寡妇改嫁。
寡妇再嫁不能带走夫家一针一线,同时她出嫁时的陪嫁也得留在夫家,也就是说,再嫁的寡妇身上没有半点钱财傍身,遇到个疼人的男人那是幸运,要是遇到了一个中山狼,后半辈子算是毁了。
以及寡妇年轻没有孩子倒还好些,毕竟一些家境贫寒的姑娘,头一次出嫁也是没嫁妆的,可要是有孩子的寡妇,在宗族意识强盛的现在是决计不可能带着孩子改嫁的,又有多少母亲能够忍受和自己的骨肉分离呢,为了孩子,许多女人也只能选择守寡,孤单地度过余生。
一些守旧的宗族,甚至会强硬的拒绝族中守寡的女子改嫁的要求,原身记忆里曾经有过一个流传甚广的传言,那就是有一个年轻寡妇想要改嫁,结果当天晚上就被夫族中人绑上石头沉塘,最后以失足落水结案。
寡妇的娘家人闹不过一个宗族,加上法不责众这个观点在很多时代都是存在的,当地的县令不可能为了一个已经死掉的寡妇,责罚数百个参与到这个谋杀案中的普通百姓,所以最后的结果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