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样的,我的兄弟们,你们是真正勇敢的男人,是真正的战士!”格伦斯上校的喉头有一点哽咽,“无论结局如何,我永远自豪曾与你们并肩作战!”
“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
“以十五军团指挥官的名义,我命令,全军向两河平原进发——开拔!”
“是的,长官!”五千多个嗓子整齐的回答。
站在台上的格伦斯知道,士兵们的情绪已经被激扬,但他们的目的却并不怎么高尚。如果要让他们变成精兵,还需要细致的引导。自己的责任还很重……但是不管怎么说,总算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思想上的枷锁一去,这支部队的本性立即显露出来,虽然比不得那些人员上万的正规军团,但宝贵的战争经验却在闪耀着光辉。士兵们收拾行装,干劲十足,军官们围着地图,群策群力——侦察部队、前卫部队立即出发,后勤部队更是雷厉风行,五千多人二十多日的口粮全装上马车,在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里,部队已经打点好一切。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军团上下才体会出格伦斯上校的远大目光,因为部队的仓库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对一支被遗忘的部队而言,这样充足的给养甚至可以用奢侈来形容。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军团之前进行的训练,似乎都对这次出击大有好处,就连配备的武器也很适合。
一件件的事情让士兵们对自己的指挥官佩服不已,但他们不会知道,这种种的战前准备,其实大部分是那位平时少言寡语的沙亚中校的功劳,而他,此时正在做另一件重要的事——写死战书。
“……在此危急时刻,任何人都有义务为国效忠,十五军团受帝国善待,更应该以战报国。本军团全部将士均已抱定必死之心,决心主动出击袭击敌军后方,希望我们的死,能为帝国随后的反攻赢得时间。”写到这里,沙亚中校停下笔来,想了想,又继续写,“此一去,就为死别,我将士更无任何要求,我等的鲜血能洒在帝国的土地上,已经是莫大的光荣……”
格伦斯上校拿起写好的死战书看,之后装进信封交给传令兵,命令他送去北防区军部。
“不,要直接送去首都。”沙亚中校淡淡的说:“如果这东西交到北防区军部,会被人随手扔进垃圾桶。”
“直接送去首都,必要时可以送到我母亲手里,请她直接交给皇帝。”格伦斯上校自小就熟悉政界,是个一点就透的人,马上就明白过来,“以后的报告都要复写一份,也送到首都。”
一名军官跑到门口,“长官,一切准备就绪,指挥部可以出发了。”
格伦斯上校点点头,挥手让这位军官退下,然后低着头沉默着,良久之后,他才抬眼看着他最亲密的战友和兄弟——沙亚中校说:“我们……能成功吗?”
“说句实话,我tā • mā • de真不知道。”沙亚中校微微一笑,“但我一直的理想就是与这支军队战斗——那怕是付出死亡的代价,他们欠我太多了。”
“那就别等了。”格伦斯上校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用坚定的步伐走过去,大力拍拍沙亚中校的肩膀,“好兄弟,我们去收债!”
没有热烈的欢送,没有衷心的祝福,第十五军团出发了,向着蓝水河前进,向着国界前进,向着敌人前进。将士众志成城,而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用鲜血来清洗自己的耻辱,不管这鲜血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
部队行进的第一天,就陆续遇到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散兵,在这些人惊异的目光中,不眠不休的十五军团挺进着。士兵们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嘴里咬着干粮,眼神冷峻而凶悍,整之部队里没有任何人说话,除了马蹄声,就只有那没有任何标记的军旗(注一)在空中发出“哗哗”的响声。
第二天,十五军团遇到越来越多的本国败退散军,有地方军,有北部防区正规军,甚至还有少量的皇家近卫军。进退中的双方各行其事,没有任何交流,因为一方是“只是暂时撤退”的光荣军队,另一方是“主动出击突袭强敌”的耻辱之军,彼此之间都不屑一顾。
第三天,十五军团要渡过蓝水河的一条支流,恰好遇到另外一支败退下来的军队——之所以称其为军队,是因为这群三千多的败军还保持着一个起码的队形,军旗也没有丢。急着赶路的双方在桥头相遇,两边的前卫在桥心眼瞪眼,不可避免的起了争执。
争执的结果是注定的,当对方的最高指挥官,一个蛮横的准将出面之后,结局就注定了。前卫军官挨了鞭子,被骂得狗血淋头,十五军团的旗帜也被扔下了河,随后赶到的格伦斯上校等人气得脸色铁青。
好歹对方还知道格伦斯上校背后有一个大家族,没怎么为难他,只是向桥面吐了口唾沫,“一面什么标志都没有的军旗嘛!那能称得上是军旗吗?既然是这样,丢掉也不可惜吧?”
“长官说什么都对。”格伦斯上校拳头捏得直响。
“我们要先通过,没问题吧?”
“没问题。”
“对嘛!”准将淡淡一笑,“这才懂事。”
格伦斯面无表情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