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末狭长的眼睛里满是淡漠,仿佛这场胜利对他而言毫无悬念,不值得大惊小怪。
他狠狠将弟弟踩在脚下,而后仰头长啸:“嗷呜——”
狼群纷纷压低身体,将头颅抵于雪地,以示臣服。
一个完整的狼群,可以没有雄狼,没有雌狼,甚至没有幼崽,但一定会有一只头狼。
头狼是狼群的首领,它是狼群中最勇猛的战士,竞选头狼的过程残酷血腥,但一旦成为头狼,它就能享受其他狼享受不到的特权。
比如优先□□权,以及头狼可以率先享用狼群捕猎到的猎物等等。
汪白看明白了,狼哥就是这个北极狼群的头狼,它的对手想要争夺狼王,被狼哥打败,沦为狼哥示威的工具。
别看狼王统领全军,威风八面,它在享受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路线、确定捕猎对象和危机示警,还要随时提防二把手想将它取而代之。
真累啊。
话说回来,狼哥还轮不到他替它担心,他现在最该担心的是他自己。
战斗结束以后,狼群又恢复了平静,狼末和狼越各自找了块地方休息。
他们需要尽快恢复体力,才能确保下一次捕猎有所收获。
狼王和二把手都休息了,其他北极狼也跟着找地方躺下,留下一只毛色较深的北极狼巡逻营地。
咦,大家都在休息,那他的机会不就来了?
汪白眼珠子一转,小心思蹭蹭往外冒。
他已经认定了狼哥把他带回来,就是为了拿他当储备粮。起初他觉得能多活个把月也不错,但现在他有了不同的想法。
或许他应该尝试一下有没有可能在林区生存,北极林区的土壤肥沃,一定藏着更多的小昆虫,这里还有许多被白雪掩埋的植物,对于杂食性的萨摩耶来说简直是天堂!
如果能多活几天,谁愿意英年早逝?
简单来说,他就是想逃。
极夜到来之后,生物就无法通过日夜更替来控制睡眠的时间,很多时候是它们觉得困了就找地方入睡。
汪白之前昏迷了一段时间,加上心里惦记着逃跑,现下精神头十足,一点也不困。
他把脑袋埋进爪子里,还把雪鸮披风套在头上,绝对不会被狼发现他还睁着眼睛。
其实萨摩耶的视力不好,汪白对比了一下,他如今的视力大概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三,最远只能看到五十米左右,能分辨的颜色也少了许多。
至于说狗狗是黑白色盲,那就有点夸大其词了。
事实上,他能看到的颜色不止黑白两种,还有深浅不一的灰色、蓝色、红色和黄色等等。
众所周知,人的视网膜上有三种视锥细胞,可以帮助人类看到可见光光谱上所有的颜色。
但狗狗的视网膜上只有两种视锥细胞,这让它们的世界少了许多色彩。
虽然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汪白却不觉得遗憾,因为他的嗅觉和听觉完全可以弥补这一点缺陷。
而且狗狗的夜视能力更好,这在极夜环境下是非常大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他的存活率。
憧憬了一番未来,汪白悄然抬起脚步,往狼群边缘缓缓挪动。
他警惕地竖起耳朵,聆听北极狼绵长的呼吸声,稍有不对他就会立刻中止逃跑计划!
不敢发出声音,更不敢回头去看,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惊醒狼群,惹怒白狼的代价是他无法承担的。
狼群的呼吸声离他越来越远,直到再也听不到。
好耶,成功了!
汪白忍不住心潮澎湃,谁能想到,他一个小狗崽子,竟然能从穷凶极恶的狼群中逃出来!
称他为天选之狗也不为过吧?
得意的小萨摩耶并不知道,当他离开狼群之后,狼末忽然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