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爪子了不起?
汪白眼看着狼群迅速跨越冰面,不得不承认,有如此锐利的狼爪确实了不起。
唉,要是他的爪子也能这么锋利就好了。
大受打击的小萨摩耶抬起肉垫端详,之前为了在冰面上行走,他用牙齿在肉垫上啃出道道痕迹。
经过这么多天,那些伤痕已经痊愈,肉垫又变得光滑如新。
好在他不用自己走,不然他得有多丢脸?
虽然像这样被狼哥驮着走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这时,狼末忽然调转方向,带领狼群藏进了灌木丛中。
顺着枯枝的缝隙,还有些懵逼的毛球看到了不远处的驯鹿。
一共三头驯鹿,两头成年驯鹿和一头幼崽。
正值秋冬交际,大部分驯鹿早已经往南部迁徙,留下的多半是老弱病残,无法进行长途迁徙的驯鹿。
剩下一小部分留在这里则是为了照顾族鹿。
汪白注意到这两头成年驯鹿中,只有其中体型较大的那头驯鹿有角,另一头没有角。
说明这是一只雄鹿和一只雌鹿,它们很有可能是一对夫妻,留在这里照顾幼崽。
“狼王,这附近应该没有其他驯鹿,我没有闻到驯鹿群的气息。”野戈探寻一圈后回来报告。
狼末简单安排战术,而后把汪白放下,藏进灌木丛中。
高速追猎的时候很难照顾到小毛球,这附近没有其他生物的气息,把毛球藏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
小萨摩耶有自知之明,他小小声地:“汪汪。”告诉狼哥自己会乖乖待着。
还有,早点回来。
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
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继续专注地偷看。
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这很聪明,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它们的耐力也更好,天生就是跑步健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漫长的进化中,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
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但它的耐力更好,往往能化险为夷。
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
狗狗的视力有限,离远了他看到的只有模糊一团,只能依靠嗅觉判断狼群和驯鹿大体的位置。
好想跟上去看看,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北极狼捕猎现场。可惜他跑得太慢,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这等着干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