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了一口气,莫晨雨想着他,怔怔出神。不是想着那晚的吻,也不是想到他魔鬼般的邪恶笑容、俊美却阴森的表情。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不断的换女朋友?
这样的日子,有意义吗?
她不懂他,又仿佛可以感受他的心情。很难解释,就当是第六感吧!
无意抽丝剥茧的分析他的想法,但总觉得,是不是大多数人的心里,包括斐毅冷、她自己、邵氏姐妹,都努力的弥补自己所欠缺的东西,想填满那块不让人窥视的真空地带?
于是,在熙攘的尘世里,汲汲营营的做一些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事?
在一家接一家的百货公司狂买,参加一场又一场的宴会,一次又一次的换女朋友,所有人类的行为最后要得到的是什么?
就像她自己,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她想找寻的答案有了吗?
十点钟,莫晨雨走出书店。
时间太晚了,她要搭的公车不容易等到。虽然计程车随处可招,但她不习惯和陌生人共处于狭隘的空间里,尤其是计程车。
中心孝西路上车流不断。走着,她刚刚翻阅完的那本杂志的男女主角,同时从希尔顿饭店大门出来。
莫晨雨直觉避开这一幕的好。马上掉头,要往另一方向走。
可是眼尖的斐毅冷目光已扫到她单薄的身子,修长的双腿大步跨到她面前,硬生生拦下她。
一百七十公分的模特儿女友赶紧追上他。“她是谁呀?”
火车站前,风势大。
莫晨雨及肩的头发迎风飞起,斐毅冷闻到那股草香洗发精的味道。
女人的香水品牌,他一闻就知道是哪家厂牌,香奈儿、DKNY、雅顿、GUCCI、迪奥……没有叫不出来的。他每换一任女朋友,扑鼻的香水味往往更换一次。
偏偏她那洗发精,他研究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可能从地摊买回来的吧!但,味道,就是清新可人。不会过于妖艳浓郁,也不会周于俗气无味,恒久耐闻如夏日大草原上舒畅的绿草香。“晨雨,老爷收的干女儿。”斐毅冷一向称斐敬为老爷。
“你爹地收她当干女儿?”美丽的模特儿睁大水汪汪的美眸,以为自己看错了。一个看了一眼就会忘记,看不出哪儿特殊的小女孩?
“回家?”他望着她身上朱利亚高中的制服及书包,下课就直接出来晃了?还以为这丫头只会关在顶楼的练琴室里。
“嗯。”闷闷的承认。
“刚刚去哪?”不自觉询问她的去向。
一旁的女模特儿满肚子疑惑,斐毅冷会管别人去做什么?天要下红雨了?还是,太阳打西边升起?
莫晨雨指着旁边大楼。他看了看挑眉,要笑不笑的审视她——
这丫头会逛百货公司?不太可能。
“哪一层?”问的仔细。
斐公子开始当起保护小女孩的监护人?女模特儿不信。
“诚品。”莫晨雨看到女模特儿怀着敌意的眼神扫视她。
“别念太多书,小心变书呆子。”冷冷的讥意,自性感的双唇吐出。
习惯了,莫晨雨不以为意,她挥手道再见:“我赶公车。”
“顺路,我送你。”斐毅冷霸气的拉住她。
她试图反对他的提议:“你的跑车是两人座的。”她看看他身旁的美女。
斐毅冷走到马路边,拦了辆计程车。女模特儿惊讶、生气,却没有抱怨,只是火辣辣的搂住他,掠夺他的吻后,上车离去。
刻意表演离别式的亲吻给她看?或,习惯的道别方式?
银白色跑车,在夜里驰骋。
莫晨雨最喜欢中山北路往天母路上这段,两边全是绿荫茂盛的行道树。
新鲜空气,盈满全身。
斐毅冷沉默,她也只望着两旁呼啸而过的景致。
她从不因为没有话题困窘,太多的话语她消化不良。
她喜欢思绪的流动胜过话语的交流。
语言,可以虚伪,可以谄媚,可以下流。
然思绪,真诚无欺。尽管掩饰自我,却无法欺骗自我。
他打开音响,竟是她迎新会上唱的“SilentAllTheYears”。
极度的放松,她跟着哼起来,悠悠嗓音在夜里施咒。
“迎新会,第几名?”他想到那个想整她的比赛。
“第一名。”她不当一回事的说,没有自豪,没有高兴,只是叙述一段事实。名次对她没什么意义,她在乎的是过程,结果只是结束的象征。
斐毅冷又冷笑起来,活该那些无聊的人自讨没趣。
不懂他为什么冷笑,她喜欢两人间静谧的氛围。
“很喜欢这首歌?”瞧她唱得投入,平时看不出情绪的平淡声音如画夏的蝉呜,撼人燃烧。
“独白的歌词,在简单的旋律里发挥极致,牵绊相同想法的听众。”她是很感动没错,相似的情景在她十五年多的人生里一遍遍重演。
而沉默,像是她的影子。
从几岁开始她话少得令人忧心?她自己都忘了。
而他呢?同为歌词里的情绪感动吗?
“你怪的时候很怪,正常时又很正常。”意兴阑珊的嘲讽不改。
这是恭维呜?莫晨雨不这么认为。由他高兴吧!
第三章
念朱利亚高中的第二年,莫晨雨的存款簿里已有上百万。也不是十分节俭,更不是刻意存钱,但每个月的开销费加来加去,就是很难超过一万元。
她很少买衣服,要求的是舒适,路边摊她也不介意。没买过首饰项链,惟一花最多的就是满屋子一柜一柜的书籍。
最奢侈的消费,就是一次买回一整套史努比的漫画书;还上网站,从国外订购英文原文跟这只小猎犬相关的书籍回来读。
说不上疯狂的史努比迷,不过就是喜欢漫画里简单又深刻的童言童语。史努比小猎犬有无边的想象力,有时候是开飞机的英雄,有时候成了写小说的作家;还有,心地善良的查理布朗;而总是拖着一条毛巾的奈勒斯,跟她小时候还蛮像的。莫晨雨不太迷恋东西事物,可一旦爱上,就执迷。
今晚是邵雁萍的生日,她不能到书店晃晃再回家了。
先去买礼物吧!离学校最近的就是那家蒂芬妮。花了她截至目前最大笔消费,买一只五万块闪闪生辉的钻石戒指。
回到家门口,发现斐毅冷刚买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也在,这倒是新鲜事。他不爱出席这种家庭聚会,嫌无聊。
一进门,斐敬就笑说:“晨雨,等你吃饭呢!”
环视大厅,大家都在餐桌上就位,她坐下,发现斐毅冷身旁坐着一位女伴。连打量一下那位新女伴外表的动作都省去,她把礼物递给邵雁萍:“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