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剑很锋利——安小楼亲测。第一个优点对阿娇来说没什么用,她也不能拿宝剑砍猪骨头,再说未必比厚重的砍骨刀好用。第二个优点是它能得到阿娇喜欢的原因,宝剑线条流畅,特别朴实,但专为它打造的剑鞘金光闪闪,镶满宝石。
最大的一颗红宝石剜出来分割成小块,足够镶嵌二十支金钗。
本以为勉强抵“伙食费”的礼物,大大超过预期让她赚得盆满钵满。
阿娇不缺钱,但赚总比亏好。大赚特赚能在心理上给她带来无限的快乐。
“你都没让送剑回来的人给孤带个口信,害得孤以为你不喜欢。”
“怎么会?”
谁不喜欢黄金和宝石呢?
“以前孤每次出去,你总舍不得。”两个人感情好的那一段时间,阿娇总是在他要离开之前围着他打转,眼巴巴地看着他。有时候挺烦的,有时候又觉得很受用。
“还会时常派人送来吃的、喝的、用的。”
他虽然不觉得阿娇在试图掌握帝王的行踪,这是大忌……但是阿娇肯定是在管束他,他也不乐意。
阿娇淡淡道:“你又不喜欢那样。”
他是不喜欢。
刘彻没否认,干咳一声:“孤就是有些不习惯。”
你说你是不是贱得慌?
阿娇瞪大眼睛的样子逗得刘彻心中一动,他不知道类似“会心一击”的感觉是后世的人常挂在嘴边的“萌死了”。发出一声坏笑,把阿娇扑倒在床榻上。
“表姐,你脸颊上沾着什么?”
阿娇抹一把,发现是面粉。
刘彻已经等不及她的回答了。
半个时辰之后,两个人对坐着用晚膳。用的正是导致阿娇耳朵下面出现一道面粉痕迹的扁食,比起送到长乐宫的多出一种口味——韭菜鸡蛋馅。
真说起来,万物皆可包饺子。
饺子好不好吃,最重要的就是馅料。
元石调的饺子馅不夸张的说是阿娇觉得吃过的饺子里最棒的,调料不多,更加突出食材本来的味道。关键在于私人订制,更合她的口味。
便宜刘彻了!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口味是差不多的。阿娇觉得十分好吃,到刘彻嘴里至少有八分。或许一路奔波也真饿了!刘彻把阿娇奋斗俩小时的成果扫荡一半,临睡前还添一回夜宵——也是饺子。
吃饱喝足,劲全用在阿娇身上。
迷迷糊糊的,阿娇也不知道几点了。听到刘彻在耳边说:“还有几天,宗亲王侯们就会陆续到达长安,到时候有得忙。睡吧!表姐,咱们可要养足精神才好应付他们……”
阿娇一觉醒来,早上九点。
刘彻早没影了。什么时候离开的,阿娇完全没印象,也不关心。她早膳要用饺子,毕竟是自己亲手包的,不吃完对不起自己的辛苦劳动。而且自己包的,似乎要格外好吃一些。
程安为难道:“陛下走的时候,让中常侍把剩下的几十只扁食带走了。”
阿娇:“……”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