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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一家四口的视角(2 / 2)

不久后爸爸带康倩和康馨回家,我以为爸爸不要我了,我以后会变成没有家的孩子。

可是哥哥牵着我的手,坚定的告诉我,他的家就是我的家,他会永远保护我。

很多人说“永远”这个词太虚无了,一看就很假,没谁能永远陪伴着谁,诺言就是用来失去的。

可哥哥经常对我说“永远”,永远照顾我,永远陪着我,永远保护我,永远爱我。

而我相信哥哥说的每一个永远,哥哥也的确做到了。

我选择了一条比大多数人更为艰难的路——舞蹈。

也许很多人会说,每个人活着都是艰难的,可是不得不承认,舞蹈生是在用生命跳舞,日复一日的练习,稍有不慎就会毁掉过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

随着年龄增长,脑海里的知识是日渐丰富的,可是身体的机能却日渐退化,而舞蹈所需要的体能远远大过知识,所以有不少人说舞蹈是吃青春饭的。

那时候爸爸和哥哥都对我说过这样的话,爸爸不希望我太辛苦的去走这条路,等吃完这碗饭,我会过的很辛苦。

而哥哥则说,如果这注定是一条吃青春饭的路,那等我吃完这碗饭,就让他来养我。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什么是养,也许那个时候的哥哥也不懂,只是随口一说,毕竟那时候的我们都还不明白养一个人需要付出怎么样的代价。

可是过去这么多年,没有想到当初的一句戏言,现在居然成了真。

不过我也很努力的打破了这个定论,毕竟我已经不青春了,但我仍旧在吃这碗饭,并且会继续吃下去,看来想让哥哥养我,是不太可能了。

我搬到陆家生活的那段岁月,应该是童年里最快乐的回忆,虽然和爸爸有隔阂,可是陆家所有人对我都特别好,我没有感受过丝毫寄人篱下的拘束与难堪,就好像那本来就是我的家一样。

当然,现在陆家已经成为了我的婆家,当初一直牵着我的手的哥哥,也已经成为了我的先生,他将会一直牵着我的手往下走,我很坚定的相信着这一点。

16岁时我收到法国芭蕾舞团邀请函,那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个转折点,那个时候我做出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决定,也是被最多人质疑的这个决定,虽然那个决定并没有变成现实,可它的确存在过,那就是放弃这个机会。

我还记得爸爸说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并不值得。

现在要我回想当初是怎么想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我只知道我舍不得和哥哥分开。

从我出生起,我和他一起走过了16年的时光,16年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有一些难以言说的情绪羁绊着我,影响着我的决定。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种情绪名为喜欢。

我始终觉得人生有千千万万条道路,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很多人用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该怎么选择,可是谁又知道那些过来人的经验是否适合自己呢?

虽然当初因为哥哥的决定,我还是去了法国,可让我再做一次决定,我还是会选择放弃,因为在我心里没有什么事情比他更重要,一如我在他心里永远最重要。

那个时候我还不明白对哥哥是什么意思,只是单纯的舍不得分开。

可是当过去很久,回过头来看,就会发现,也许情根早已深种,只是身在其中,不解其味。

我的陆先生应该不会看见这段发言吧?那我就大胆的说了,其实我有想过要怎么样才能永远和哥哥在一起。

男女之间永远在一起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成为爱的伴侣。

可是我胆子太小啦,我不敢赌,我怕哥哥并没有那个意思,到时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啦。

可是我没有想到哥哥远比我想的要勇敢,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他求婚后一个月,我在午夜梦回的时候,都觉得那是一场梦。

直到摸到了手中的戒指,我才确定,那是我的美梦,成了真。

我真的很高兴,成为陆先生的未婚妻。

是我主动提出的领证,因为那个时候我即将和陆先生两地分居,我当然是信任陆先生的,可是我却不信自己。

我怕没有一纸婚书会患得患,是我想用结婚证绑住陆先生,让他永远成为我的唯一。

他总是为我想的更多,我们一起走过这么多年,我就像是个小朋友一样,而我的监护人就是陆先生,他始终牵着我的手,带我风雨无阻的往前走,肩上的那把伞早就已经向我倾斜,我被陆先生护在他的羽翼下,健康快乐的长大。

这么好的陆先生值得我去为他做任何事。

无论是在事业上升期从法国芭蕾舞团退出,还是在我的事业巅峰期选择休息一年,孕育两人的孩子,即便是在如今,也有很多人在讨论值与不值。

可是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无需讨论的话题,看着那么可爱的两个孩子,那个爱我的陆先生的笑容,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我一直觉得,在这段感情里,他走了九十九步,而我只迈出了一步。

这一生何其有幸,遇见陆先生。

孩子出生后的那两年应该是陆先生最忙的时候,我从未见过一个爸爸像他一样尽责,即便我爸爸对我很好,可是我觉得如果对比陆先生大概也只能评为及格分。

陆先生不仅仅是一位满分老公,也是一位满分老爸。

陆先生的好实在太多,太难讲完,时间有限,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吧。

陆先生即将下班,我要去准备一份惊喜迎接我的陆先生了,拜拜!

陆承宣视角——

你好,我是陆承宣,在开始之前,我们先转移阵地去书房吧,虽然已经十点,但笙笙还没有起床,别把她吵醒了。

这两年她越来越爱睡懒觉了,鹿鹿说我总是惯着她。

可我并不是惯着她,只是想让她把从前没有睡过的懒觉都睡回来,笙笙从六七岁开始学芭蕾,每天都是五六点起床,一直练习到深夜,小小的身子迸发了极大的能量,每天都在和自己的身体极限对抗。

现在她功成名就,逐渐的从台前走向幕后,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可以睡懒觉,我怎么忍心喊醒她,为此我还将主卧的隔音加强了,希望能让她睡得安稳。

至于鹿鹿那个小丫头,小小年纪,睡太多懒觉可不好,她得向妈妈小时候学习。

我自认为自己是不善言辞的,小森的性子大多遗传自我,从小我就不怎么爱说话,当然有个例外,那就是笙笙。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是作为主导的那一方,话多的说不完,那是因为她在我心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今天既然有这么个机会,那我还是聊一聊笙笙吧,只有聊到她,我才会比较兴奋,话比较多,要不然我怕要冷场了。

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三岁时候的事了,但是脑海里仍旧有我第一眼见到笙笙的样子,眼睛那么大,皮肤白里透红的,那就是我期待已久的妹妹的样子,笙笙的可爱让我那天兴奋了一整晚,我终于有了妹妹。

我说不上来为什么要对笙笙好,只是当我们第一眼遇到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会是我的责任。

人的一生肩上要背负很多的责任,承洲集团是我的责任,爸妈是我的责任,但是这些责任都不是我主动去选择的,而是与生俱来我就该承担的。

唯有笙笙是我主动想去选择,并且坚定的想要承担的。

答应盛阿姨照顾笙笙的时候,我才九岁,其实那个时候我也不太明白什么是永远,但是牵着笙笙的手,我就有了无尽的勇气,哪怕前路风雨飘摇,我还是会坚定的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向风和日丽。

很多人说我太惯着笙笙了,身为身为一家之主,应该东风压倒西风,而不是让西风压倒东风。

但对于我来说,我对笙笙还不够好。

笙笙六岁失去了母亲,童年的时候父爱感受的也不多,即便我爸妈对她很好,可是亲生父母的爱是永远也无法替代的,所以我只想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一点点的去填补她那些年缺失的爱。

如果要问我什么时候对笙笙有了非分之想,其实我也记不大清了,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就得用一句话来概括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我没有彷徨,没有犹豫,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牢牢的绑住她,让她成为我的陆太太,这一生都要和我有所羁绊。

那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想过“婚姻”二字,稚嫩却坚定。

所以我开始有意识的防备着她身边的追求者,我的笙笙那么的优秀,怎么可能会没有追求者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这么多年我到底背着她挡了多少情敌。

她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我居然会对着别的男人说——离我喜欢的女孩远点,毫不遮掩的宣示着我的占有欲。

笙笙应该不会看见这些吧,那我就大胆发言了,她一定不知道,之前我偷偷地将她抽屉里的情书扔进了垃圾桶,即便这样的行为有些卑劣,可我并不后悔,不过要是被她知道的话,可能就要找我算账了,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她。

我本身就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而我对笙笙的占有欲是最强的,有时候我甚至在克制着这种占有欲,我怕吓到她。

三生有幸,遇见我的笙笙。

我永远都不会告诉她那些过去事情,无论有多少追求者,都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她是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我们是幸福的一家四口。

最近我正在做一个关于全球旅行的计划表,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我都想带着笙笙去走一遍,让她觉得这一生与我在一起,不虚此行。

目前我才做了不到十分之一,不过时间还很长,两个孩子还那么小,等到他们长大,应该就做完了。

到时候就按照计划表上安排的,带着她去世界各地走一走。

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只要我还走得动,我就会一直牵着她的手走下去。

直到落日尽头。

希望下一世,我还能遇见她,我的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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