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重啊?”何兰忧心忡忡的看着他。
文英杰回忆了一下最近一次住院时的称重记录:“一百一吧。”
“天呐,你一米七八的个儿,和我一样重!你还是个男的!”何兰一听恨不能端起碗喂他,“再吃点吧,算我求你了,你要比我还轻我多没面子啊!”
文英杰忙不迭点头:“好,等我给秧子发完消息,我再吃点儿。”
坐他俩对面的唐喆学边吃饭边心中暗笑。看的出来,何兰对文英杰有点意思,也难怪,文英杰就长了一张招高级女知识分子喜欢的贵族少爷脸,气质还忧郁。黄昏时分捧本卷宗往窗台边一坐,夕阳笼在那白皙到近乎透明的皮肤上,就跟镀了层金边一样。可他那个病,如果等不到合适的骨髓,还不知道能活多久。即便等到了,还得长期吃抗排异的药,谁家姑娘嫁给他,注定劳心劳神一辈子。
不告诉其他人自己的病,文英杰不是怕失去什么机会,而是不想被同事另眼相看,可怜自己。他说活一天就得有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便是查案,只要有案子查,他都能忘了自己还有那么个糟心的毛病。
他们正吃着,旁边那桌忽起争执。唐喆学余光扫过,但见一男一女皆神情激愤,言语间不伐诋毁对方人格的侮辱之词。男的指责女的骚/贱,到处留情,女的骂男的神经病,变态,她和同事的正常交往都能往歪了想。
他们越吵声音越大,店里的顾客纷纷被吸引了注意力。眼瞧着那男的肢体语言越来越激动,何兰放下筷子微微倾身,半个身子都挪到了桌子外面,以防那男的真动起手来,女的吃亏。
文英杰也放下了手机,和唐喆学交换过视线后,冲那男的说:“先生,麻烦小点声,这是公共场所,你影响到其他人了。”
“关你妈的屁事!”男人出口成脏,转头怒视文英杰,“你也瞧上我老婆了是不是?滚蛋!不撒泡尿照照瞧你丫那排骨样!”
文英杰哭笑不得——有病么这不是?
一听文英杰被骂,何兰不干了,刚要起身却被唐喆学伸手一把按住胳膊,用眼神示意她别轻举妄动。跟脑子有包的人没理可讲,遇到这号蛮不讲理的混蛋,他有办法治他。
随手松了下衬衫领口,他站起身朝柜台走去,路过时恰好给男人放在桌上的电动车钥匙扫到地上。男人正骂的口沫横飞,忽见东西掉了,转而冲唐喆学撒火气:“你丫走路不长眼啊!”
唐喆学太了解这号混蛋的心态了,是周围保持沉默的顾客助长了他撒野的气焰,让他觉着,这屋里就没人敢管他。而接下来唐喆学的举动,让周围一干看热闹的都惊愕的瞪起了眼——脚底微动,“唰”的,车钥匙搓进了收银台柜子下面的缝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