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白天傻子说的那些话,还有房屋后面的那些白骨,她真的害怕慕梵爵已经被他们吃掉了。
同时她也知道这个傻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那还是几年前,程婉偶然看到一则新闻,讲的就是大海上未开发的岛屿,已吃肉为食的荒人种族,当然他们也吃人。
当时程婉还觉得这些都是新闻记者夸大其词,为了吸引眼球而编造的故事,可是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有生之年真的碰到了。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
程婉轻轻叹了口气,不再去想这些事情,免得影响自己的思路。
她将之前捡到的两个手骨拿了出来。
然后躲在角落里,开始打磨骨头,不知道弄了多久,她的额头已经有了细密的汗水,那原本粗壮的骨头棒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薄。
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手骨经失去了它之前的模样,变成了一把锋刃无比的小刀。
有了兵器在手,程婉心里害怕的情绪瞬间少了一半。
不过现在仍然不是动手的时候,自己的身体太弱了,为了万无一失,她决定先按兵不动。
得知程婉醒了,第二天,傻子的哥哥就来到房间里
一看到这个男人,程婉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就这将近两米的男人,一身的腱子肉,对她这个弱女子来说,硬碰硬就是以卵击石,不堪一击。
看着程婉手脚上的绳子均被解开,那荒人就气得不行,伸手就给了傻子头上一巴掌。
“你是不是有病?竟然帮她解绳子,万一她跑了怎么办,你到哪找媳妇?”
傻子就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没有在不停的嘿嘿嘿,反而低着头十分的委屈。
见状荒人的心突然就软了,没有再教训傻子。
“我警告你,来了就别想跑,不然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害怕。”荒人咬牙对程婉说。
程婉‘故技重施’,一副很害怕的模样,频频点头。
“哥,我是不是可以和她生娃娃了,嘿嘿!”这时傻子突然开口。
“后面再说,你一个人我不放心!”荒人说着,拿出一个水果还有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丢给程婉。
“这是你的饭,下午我还会来,记住我说的话!”随即荒人连拖带拽将傻子带出房间。
见两人走了,程婉松了口气,伸手将男人丢过来的东西拿过来。
那是一个圆不溜丢的东西,看上去像是苹果,可是又不太像。
而那块黑乎乎的东西,碰触的一瞬间程婉就一阵恶心,那是一块儿肉,想想那些骨头,恐惧瞬间袭来。
“咕咕咕!”即使这样,她肚子已经开始玩命的叫唤。
如果不吃,估计还没跑出去就被活活饿死了。
想着她拿起果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还别说,味道真的不错。
一个果子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只够塞牙缝的。
然而打死她,她也不会去碰那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肉。
水果的糖分还是很有用的,几分钟后她发现自己没有那么虚弱了。
吃过饭后,程婉又开始思考该如何逃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