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凑过去一看,难得地认识,在兰之身上看见过,枪炮师的专用高级铠甲,金丝软甲。
二斤拍拍自己的肚子,“其实以我的体格,拿塞拉炯这种手炮的话,穿链甲都行。不过要是拿水连珠打狙击,对灵活性和轻便性要求就高了。既然是我的专业装备,就不客气了。”
高级玩意奥斯曼最了解,“二斤你走运了,这可是一件大师级铠甲,不但防弹,还免疫高级以下的元素魔法。
你们枪炮师不会铠甲术,全靠铠甲本身的防护力,这种金丝软甲最合适了。
这东西用的是高级合金,金丝里面融了秘银。虽然精灵国、魔族和黑暗大陆的炼金术都很发达,也只有精灵国才会把铠甲做得这么精美。
兽人国也学会了这门手艺,作出的东西能用,就是傻大黑粗。
嘿嘿,精灵国的玩意出现在蛮人手里,绝对不可能是蛮人远渡重洋去买的。精灵国不但欺负我们奥斯曼苏丹国,背后还支持阿古柏蚕食后夏宗主,这下实锤了。”
金丝软甲是叠在箱子里的,有点儿褶皱,二斤也不管,扒下长衫,直接胡乱穿在了身上。
亨利摇摇头,“你看兰之那么穿,才是精灵族艺术的穿法儿,枪炮师在黑暗大陆则是要配牛仔服的。你这胡乱套在长衫里,焚琴煮鹤啊。”
“会影响防弹效果么?”
“那倒不会。”
二斤傻笑,“那不就得了,我一端手炮的搞那么讲究干嘛。对了亨利,以后碰到对手用火器,你先给自己加风之盾,不用管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