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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现在是游戏时间(2 / 2)

大家看兰迪拿出一个一看造型和制作水平就是上古神器的头盔,把一块小梅献的能量晶石塞进了凹槽里,戴上了头盔,都是在旁边围观,不知道这个神器是怎么能让人增加战斗经验的。

然而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兰迪戴上头盔后,就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看了半天,三毛打起了哈欠。亨利担心地试探了下兰迪的鼻息,又用听诊器听了下兰迪的心跳,放心地跑旁边打盹去了,其他三人也渐渐散去。

两个小时后,兰迪终于睁开了眼睛,微笑,“铁拳城堡副本么?果然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招出重剑,原地挥舞了几下,感觉剑术确实进步了一些,在头盔里虚拟战斗,还是可以增加真正的战斗经验的。

看兰迪终于又活了,众人又围拢了过来。

兰迪检查了下晶石的色泽,“嗯,比我想象的节省一些,一块这种初级晶石大约可以用一天,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看来还是应该先用晶核,再用晶石。晶核可以反复慢慢自动充能,用好几次才会报废,这样能量可以能续得上。”

抠出用了一部分的晶石,换上了试炼时候获得的魔狼晶核。

当时兰迪获得了五枚晶核,三枚已经镶嵌在了大剑上。

现在那把管代级的制式大剑兰迪还背在背上,已经习惯了。只有战斗的时候,才切换成储物空间里的重剑。

还有两枚魔狼晶核留在兰迪的手里,现在就用上了。

兰迪顺手把神器递给了奥斯曼,“你先来。”

看着兰迪随手而为的行为,亨利点点头,这是个天生的领队材料。

队伍里三毛和奥斯曼是见习水平,最需要升级。

三毛追随兰迪日久,关系密切,不会在意先用后用,所以给奥斯曼这个后来人先用,是维持团队团结的最佳选择。

兰迪并没有经过思考,就作出了这个决定,说明有当队长的天赋。这个小队风气好,大家相处和谐,兰迪这个队长的作用功不可没。

奥斯曼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结束了战斗。出来后看看怀表,看向兰迪,“老大,看来每个人根据水平,分配的副本是不同的,用的时间也不同,三毛,该你了。”

没轮到的干脆都不睡觉了,歇人不歇头盔,队伍开始了在虚拟游戏空间练级的日子。

第二天晚上,兰迪从头盔的战斗里醒来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溜达出来的阿花,正在拱自己的披风。

“你还要酒么?你需要多少杯能升圣级呢?要是不多,给你堆出个圣级也行。”

阿花想了想,伸出两个爪子,觉得不够,躺在地上亮出肚皮,又伸出了两只后爪。然后缩回去,又伸了一遍,还觉得不够,又伸出一只前爪,总算觉得差不多了。

兰迪看明白了,“需要至少四十五杯?我这剩下的酒可不够啊。

这样,等我算算啊,现在是八月初九。

再过三年四个月零六天,我就能把我的女朋友带回来,她手里这种酒有很多,应该够你一次晋圣级的了。”

晋圣级的能量需求是海量的,就算挺厉害的大师,悟性够了,往往也要修炼几十年来积累能量,拓展经脉,脱胎换骨。

仙酒喝一口顶阿花一年的修炼。阿花现在对兰迪信赖无比,铲屎官说三年多后有,那就一定有。至于为什么兰迪算得那么精确,阿花可没想过。

阿花也觉得,这瓶酒反正不够,晋圣级等三年也不算什么。

唯一让它觉得郁闷的,是这回铲屎官怎么又会算数了?

以前自己要黄羊吃,伸一只爪子,他非说是一只,现在要喝你的宝贝酒了,就知道是五了是吧?

你这回咋不误会成九杯,先给我喝了再说?

小桂子却听到了兰迪和宠物的对话,“原来兰迪大叔有女朋友了,仙洒还是从女朋友那儿弄的。看大叔身板这么壮,果然是个吃软饭的材料。

可惜二斤哥家是千万巨富,不用吃我的软饭。”

“你哪里软了啊?”

“三毛你找死是吧,最近好几天没打你了。”

两个小孩子追打起来,兰迪把头盔又递给了等候已久的奥斯曼。

奥斯曼、三毛每次使用一小时,兰迪、二斤、亨利每次使用两小时,小桂子这个高级弓箭手却要使用六小时。

经过几天的测试,最后的决定是大家使用的时长相同,让级别低的迅速成长。

只过了两星期,三毛和奥斯曼的经验已满,不需要了,只剩下四个人用。

又过了一个星期,兰迪都开始主练副武器匕首,二斤开始练驳壳枪和水连珠,亨利则开始练圣光术这种基本用不上的东西,小桂子的箭术经验要达到大师级还是遥遥无期。

晶石早已用光,兰迪手里的和前几天打的晶核也报废了,高级魔狼晶核也用完,都开始用最后的高级野猪晶核了。

沉浸在游戏里,除了奥斯曼和三毛感到无聊,其他人一点也没有觉得时间过得快。只是其间,兰迪又给小梅补充了两盅仙酒。

眼看时间到了八月三十,天气都渐凉了,兰迪看回来的小梅又累得有点脱力,正准备给它再倒一杯,魔法电话忽然响了,里面传出了曾大人兴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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