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指挥使?”门卫指向城门方向,道,“指挥使说昨日找到些新发现,今日去命案现场二查了。”
“谁家?”
“城西富商郑家。哎,裴拾遗,这么大的雨,你要去哪儿?”
郑家,李朝歌站在郑小姐的闺房里,四处搜查线索。这几日她在城里寻找黑猫,奇怪的是,这只猫不知道又躲到哪里去了,李朝歌将宫城都翻了个遍,竟一无所获。
不在城里,不在后宫,它还能藏到哪里呢?
李朝歌让人继续地毯式搜查黑猫,自己带着人来郑家查案。昨天她受日子启发,意识到她两次遇到猫妖,一次在李贞婚宴七月初二,一次在上阳宫宴七月十四,这两天都是子日。结合之前那三桩发生在子日的命案,是不是说明,猫妖每逢子日就会寻找猎物?
七月初二它的目标是李朝歌,七月十四它的目标是天后,区别在于前几次猫妖成功了,而这两次都失败了。
李朝歌紧接着又想到,子对应的是鼠,猫妖挑在这一天攻击,兴许是某种祭祀或进食仪式。李朝歌之前一直在搜查受害人的人际关系,她还为此苦恼许久,这三女子到底有什么重合点?现在看来,她进入了思维误区,谁说女眷一定要实际接触了?她们的交集,也可以在于养了同一只猫。
李朝歌立刻带着人来二查。她第一站造访了第一个受害的郑家,郑父见公主上门,诚惶诚恐,等听到李朝歌的来意,当即老泪纵横,二话不说带着李朝歌来女儿的闺房。
郑娘已死去多时,她的闺房空荡荡的,一切都维持着她刚离开的模样。李朝歌带着莫琳琅看了一圈,问:“郑娘子养过猫吗?”
郑父一听,想都不想摇头:“没有。娇娘她从小对猫毛过敏,不喜欢养那些猫啊狗啊。”
竟然没养过?李朝歌有些意外,又问:“那你们府上有野猫吗?”
“哪有。”郑父说道,“娇娘一见了猫就浑身起疹子,我哪儿敢让外面的野猫进来?我给府里的仆人下过禁令,不许偷偷带猫进来,一旦见了野猫就赶紧打走。公主您看,现在墙角还有打猫的杆子呢。”
娇娘是郑家女儿的小名。李朝歌透过窗户看了一眼,确实在院墙拐角看到一根竹竿。郑家的情况和他们的预料大相径庭,莫琳琅有些着急,看向李朝歌:“指挥使……”
李朝歌摆摆手,示意她稍安勿躁。随后,李朝歌问:“我无意对死者不敬,但为了尽早破案,我还是得冒昧问一句,在郑娘子死前,她可有不寻常的举动?”
郑母在旁边擦泪:“公主这是说什么话,您能亲自调查娇娘的死因,我们感恩还来不及呢,哪会不知好歹?”
郑父跟着应是。他想了一会,没注意女儿死前有什么异常,转头看向妻子:“大娘,你注意到娇娘死前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郑母想了想,迟疑道:“好像没有。非要说的话,她那段时间精神不好,白日总是懒洋洋的没力气,到了晚上却睡不着。我还给她请过郎中,开了好几贴药。后来她开始腹痛咳血,没几天就去了。难道,那些药有什么问题?”
郑母的表情惊疑不定,李朝歌没回应,只是说:“郑大娘子勿要疑神疑鬼。令千金之死的真相,镇妖司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在此之前,请二老安心等待。”
郑父郑母感恩戴德应是。郑家虽然在东都中还算小有家底,但是和皇亲国戚比那就不够看了。郑家从没接触过公主这个阶层,郑父对郑母眨眨眼,随后,亲自陪着李朝歌,说道:“多谢公主为娇娘平冤。我早年当皇商的时候,还给宫城里送过蜀锦,没想到今日竟能见到真正的公主。今日有劳公主和各位官爷忙里忙外,草民已经备下饭菜,请公主和各位官爷赏脸,留下用些酒菜。”
按李朝歌的想法是要拒绝的,但是这时候外面打起闷雷,一阵风吹过,很快就落下雨点。天公不作美,照这样肯定是没法走了,李朝歌无奈,只能说道:“有劳家主。但是朝廷有令,在朝官员不得侵占民膏民脂,饭菜就不必了,上些茶水足矣。”
郑父应下。李朝歌虽然说着不用上饭菜,但是郑家哪能让官差干喝水,没多久,桌上就放满了荤素凉菜,郑父还说这只是点心,拿来给诸位官爷解闷的。
李朝歌自己无妨,但是其他人跟着她跑了半天,晌午时分不让手下吃饭也说不过去。李朝歌默认了,打算等走时,将这顿饭菜的钱和郑家结了。
外面雨声轰鸣,反正走不了,众人一边喝酒一边吃下酒菜,很快就热闹起来。李朝歌从头到尾都没有碰东西,莫琳琅坐在李朝歌身后,小口小口挑菜吃。
郑父见时候差不多了,就示意郑母,从侧门领了一个人上来。李朝歌毕竟是指挥使,她落座的地方和外面隔着一道屏风,她正百无聊赖等雨停,乍一抬头,看到侧门走进来一个涂脂傅粉的男人,她人都愣住了。
莫琳琅噗嗤一声把茶喷出来,险些把自己呛死。天哪,不是她想象的那个样子吧?
李朝歌听着莫琳琅刻意压制的咳嗽声,哪能猜不出来莫琳琅在憋笑。李朝歌那一瞬间觉得她的仕途结束了,外面还坐着那么多士兵,等回镇妖司,这件事肯定一天内就会传遍。而皇城里素来是没有秘密的,紧接着,其他府衙也会知道。
李朝歌光想想就觉得窒息。前世她也被人送过男宠,但好歹是成婚后,那时候已经是女皇当政,男宠之风盛行,李朝歌混在大环境里也不算什么。但这一世才到什么时候,她为什么又被人送男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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