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份报纸。
占据头版的赫然正是一名身高超过两米的光头胖子。
威尔逊·菲斯克,美国著名慈善家将于一周后举办一场慈善晚会。
在该晚会上,他会捐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绿钻——德累斯顿!
世界上最大的绿钻,价值连城。
哥谭最近没什么名贵宝石展出,这时候怪盗基德去其他的城市寻觅目标很正常。
而且哥谭所在的新泽西州正好紧邻着纽约,哥谭和纽约中间几乎就只隔着一座曼哈顿岛,开着一艘快艇一个小时不到就能进入纽约。
再加上麦吉森和芭芭拉要一个月以后才会动身前往,而此时怪盗基德已经在纽约犯下了一到两个案子。
这样一来,就很难将麦吉森和怪盗基德联想到一起。
“所以,你是要我在怪盗基德出现在纽约的时候,在家里帮你打掩护?”
查理一听就知道麦吉森的想法了。
“没错,凭我现在的本事一心逃跑,一来一回不会超过三个小时,假如在这段时间有什么人过来,你就用蝴蝶结变声器敷衍一下,谎称生病也好还是别什么都行,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查理。”
麦吉森自信满满道。
查理对此表示怀疑,“你之前说过,这个威尔逊·菲斯克有个绰号叫金并,是全美国最大的黑道霸主,个人武力也达到了人类极限的程度,你确定自己能应付的了?”
“放心吧,查理,我不会乱来的,战斗可不是怪盗的工作。”
见麦吉森这么说,查理用它的狗脑袋仔细地想了一番,觉得还算可行。
然后一人一狗就开始讨论起具体细节……
第二天,午夜。
麦吉森改头换面之后,悄悄来到了米勒港口附近,坐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快艇。
在正式行动以前,他还有七天的时间进行踩点。
每天深夜去踩点,虽然可能会导致一点睡眠不足,但只有这时才不会引起外人对“麦吉森”的怀疑。
纽约,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经济中心,经常和哥谭竞争城市经济第一的宝座,当然纽约赢得次数要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