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一开始的时候,曹志强压根就没想过,一首诗竟然能让他火爆全国。
这完全不在他的思考范畴之内。
他之前写了那么多后世也挺出名的短篇小说投稿。
比如前世特德·蒋的《巴比伦塔》,《你一生的故事》。
这两篇短篇小说虽然反响都很不错,却都没有《见与不见》这首诗所造成的轰动效果。
就好比,辛苦写的东西没人欣赏,临时起意的随手抄袭却大热无比。
真是活见鬼了。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1983年初,诗歌的魅力到底有多么强。
他更不知道,一首《见与不见》这样的后世网红诗,在这个1983年能造成什么样的效果。
轰动,是真正的全国轰动!
轰动到什么程度呢?
诗刊杂志,竟然因为这一首诗,短时间内连续加印了五次!
就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据说全国各地都卖疯了,都在要求加印。
甚至很多人买不到,居然到处传抄这首诗,一时引起京城纸贵。
京城纸贵当然是夸张,但到处传抄是真的。
至于现实中的真实反馈嘛……
反正没过多久,《见与不见》这首诗,就开始在大街小巷传颂,很多年轻人就算背不下来,也都会其中的一两句台词。
比如“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或者“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像这样的台词,很多人都背熟了,甚至已经成了辨别你是不是知识青年的暗号了。
能完整背出这句诗的,你就是真正的文化青年。
不能,就是伪文青。
要是你一窍不通,没听说过这首诗,那自然是大老粗。
顺便的,强子的名字,也跟着一炮打响,成了新晋的国内著名现代诗人。
什么顾城海子,这时候也就图一乐,就算是北岛,此时的影响力也不如他这一首诗。
没办法,后世网红诗的魅力,在1983年,就是有这种yuán • zǐ • dàn爆炸的威力。
其实这也正常,因为后世的写法,跟这个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毕竟后世人是处在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阈值本就很高,能在后世脱颖而出的诗歌,要是拿到这会儿来,那当然是核弹爆炸级别的。
总之,很多人都说,诗人强子是改开之后的新一代情诗之王,很多人来信询问强子的真实身份,甚至求爱信都上万了,还有男有女。
没办法,强子只是笔名,没公开身份,大家都不知道他是男是女。
而借着这股风潮,强子果断又本人来到诗刊杂志社,在主编的热情接待下,给出了他的第二首王炸诗歌——《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没错,就是后世一堆版本的那首诗,而且给的是中英文对照的那个版本。
不错这一次,因为之前《见与不见》的巨大成功,加上强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所以曹志强如今已经不是新人,而是有了一定的议价权。
加上这首新诗也同样不菲,意境相当不错。
所以经过讨价还价,主编最后拍板,决定以1000元的封顶价格,拿下了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这个价格是相当高的,但其实也很正常。
毕竟《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字数很多,行数也很多,加上还有个后续小故事,整体篇幅不小。
最重要的是,如果能再次造成之前那首《见与不见》的轰动,多卖点杂志的话,这个钱很轻松就收回来了。
杂志社根本不亏。
而且像诗刊这种发行量动辄破百万的杂志社,也根本不差这点小钱。
不过,杂志社的主编有些意犹未尽。
毕竟这首诗这么好,增刊的话,只有一首太少了。
可如果不趁着《见与不见》的热度正火,强子的名气正盛,立刻发行增刊的话。
真等过了一个月,下一期再出,之前的热度过去了,叠加效果就没了。
没错,这时期的主编,那也是相当灵活,同样知道热度跟销量成正比。
蹭热度这事儿,这时期的人也会。
所以,主编就问,还有没有新诗。
就算不如这两首也行,就用他的名气充个数,发个特别增刊。
这时候,曹志强立刻淡定的拿出一本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里面,有五十首诗,都是一些现在还没出现,但在后世十分经典网红诗。
比如小册子中那首《理所当然》,就是抄袭后世一首《仓央嘉措说》。
这首《仓央嘉措说》,单独提名字,或许后世很多人不太清楚,但如果说起里面的诗句,比如开头——
“我是全世界所有的男人,你是全世界所有的女人,我爱你,理所当然。”
是的,要是提起里面的诗句,很多人可能就有印象。
这首诗的作者,跟《见与不见》的作者其实是一个人,非常有才华。
但无奈呢,对方生活在在互联网时代,虽然文采不错,诗句很火,她本人却不怎么火,这就是后世诗人的无奈。
诗歌已死,有事烧纸。
这才是后世诗歌界的现状。
而后世的诗人,也基本都不受待见,很难闯出名堂。
可在1983年,现代诗的黄昏时代,那就不同了。
黄昏嘛,总是特别美,是最后的疯狂时代。
果然,编辑看到这本小册子,尤其是看到开篇的《理所当然》,立刻爱不释手。
再看看后面的诗,更是如痴如醉。
他只看了十首诗,就干脆的决定,不发增刊了,要单独给曹志强出版一本诗集。
这可是有书号的正经出书。
那个出版社的主编也对曹志强特别看好,本想高价买断,或者说高价给稿费。
但曹志强就是不同意,而且对版权看的太死,就是不想让出版社独家买断出版,只想自费出版,或者按比例分成。
原因很简单,当时自费出书的钱,他也凑的差不多了,出武侠小说或许不够,但出个字数页数都很少的诗集,那是没问题的。
最终谈来谈去,一个姓余的编辑提出一个建议,认为不能因小失大,为了拉住曹志强,别让他去别的地方自费出书,捧红别的出版社,干脆直接给他版税制稿酬算了。
玩版税制,起码杂志社跟出版社还能分一杯羹,要不然,让曹志强去别的小出版社自费出书,那他们就谁都捞不到好。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据说,这个跟作家分成的版税制稿酬,还是国内出版界的头一遭,之前从没有过。
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个玩版税制的,是某个姓王的痞子作家,那还是九十年代的事儿了。
但在这里,如果真的给他版税制稿酬,他就是国内版税制作家第一人。
所谓版税制稿酬。
简单说,就是由作家出版社,买断《强子诗集》这本书五年的专有出版权。
这期间,这本书不能给其他杂志社出版,只能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强子诗集》。
到时候,作家出版社,会以版税制稿酬的方式,把这本书的稿酬付给曹志强。
讨论半天,出版社最终给这本诗集定的版税率,或者叫给曹志强的分成,是百分之六。
所以曹志强能拿到的稿费,就是《强子诗集》的发行数量×单本图书发行价×版税率(百分之六),由此得出的钱数,就是给曹志强的稿费。
而且这个稿酬是一月一结算。
假设《强子诗集》定价两元,当月发行数量是十万册,那么曹志强当月能拿到的稿酬,就是2×100000×6%,等于一万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