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三人两车,一前一后,一起向一个地方驶去。
骑了一路,三人很快就来到了一个叫东门饭庄的饭馆跟前。
“就这儿!”曹志强下了三轮,“别看饭馆不大,但这里的鲁菜可是一绝,据说里面的大师傅啊,以前是东兴楼的厨师,做的还行。
尤其是那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都特好吃,味儿特浓,包你满意。”
英子下了自行车,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是嘛,那感情好,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海参呢。”
说到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强:“让你破费了,看来这顿不简单啊。”
“这算什么。”曹志强笑了笑,“走,进去吃,就点海参,让你吃个够。”
一行人停好车子进了饭庄,发现人还不多,但曹志强还是刻意要了个包间。
进了包间后,曹志强就让英子跟杨安全点菜,可俩人都不敢点。
没办法,曹志强只好自己点。
除了曹志强之前说过的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外,他还多要了个九转肥肠,外加一大盆米饭。
等菜期间,曹志强就是跟英子忆往昔岁月,反正绝口不提正事儿。
根据前身的记忆,这个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据说还是爱新觉罗的后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爱新觉罗后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么久,爱新觉罗早已经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早没人敢姓这个了。
人家现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实前身那个曹志强,对这个金秀英了解的也不多。
只知道对方生父早亡,后来母亲改嫁一个高干,她就跟着母亲去了新家。
本来她因为从小就长得比别人高,所以早早就进了工人体育馆的少年体校的排球班,从小打排球。
不过好像听说,她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拿削铅笔的铅笔刀,割伤了一个教练,然后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为在里面打架伤人,继续多关押了半年。
放出来后,她既没法正经上学,也没法去正经工作,毕竟她有前科。
然后呢,好像她家里人也不待见她。
具体原因不清楚,只知道她从少管所出来后,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而是自己剪短了头发,开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来。
由于她有过少管所的经历,有身高优势,下手又恨,那是特别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所以当她被魏大军收容进来后,很快就成了六人组中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