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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收编不请自来的外地个体小贩(3 / 4)

再加上“诗人强子”的作者名加持,导致这套书很快就成了国内目前最热门的诗集,没有之一。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随着这套诗集的流行开来,这家出版社给私人批发图书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如此一来,就给很多脑子灵活的人,打开了一个致富之路。

要知道,此时国内可以正规上新华书店的图书,一般都很少有盗版图书。

这倒不是大家多么自觉,而是不想惹麻烦。

原因很简单,此时受限于技术跟生产力等原因,能大批量出书的出版社跟印刷厂,基本都是国营单位跟集体单位。

这些单位,你盗版港台的武侠没问题,毕竟人家没法告你,拿你没办法。

但如果你盗版国内正规出版社的作品,尤其是能正规上新华书店跟邮电局的图书,那就不一样了。

因为你这样做,不光是抢了出版那套图书的出版社的饭碗,也是跟新华书店以及邮电局抢饭碗,那到时候不被抓住就罢了,一旦被抓住了,肯定要倒霉。

要知道,国内也是有《着作权法》的。

目前,国内除了1979年重新制作的《着作权法》之外,在1982年的时候,文化部还特别制定了《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具体内容就不提了,简单来说,就是一旦国内有正规出版社出版一套图书,那么其他出版社在获得正规授权之前,不得私自出版发行,否则就是犯法!

注意是犯法,不是违规,犯法是要坐牢的!

因此,至少在1983年,除了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小私人作坊,一般的正规出版社或者印刷厂,都是不敢偷偷出版那些可以在正规新华书店上架销售的图书的,那是犯法的。

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只能通过新华书店跟邮电局销售。

其他像供销社,百货大楼等等一切单位,都是可以销售的。

毕竟图书也是一种商品,文化商品。

这样的话,个体户也当然是可以卖的。

甚至是,这时期的个体户,很多就是摆摊卖图书为主。

所以问题就简单了。

《江湖行》这套书十分热门且畅销,本身是正规产品,且出版社本身还比较接地气,也能用批发价卖给私人,这就是个很好的赚钱渠道啊。

以目前《江湖行》在各地都要加价销售的形式,别说批发价,哪怕是定价买来,然后回本地加价销售,里面都有很大的赚头,更别说红光出版社给每个来进货的私人个体户,都是批发价了。

因此,很多人听到消息后,等不及李有福去一个个谈了,干脆就直接来京城,直接找红光出版社来购买。

很多人要的量也不多,通常也就是一麻袋,但架不住来求购的人多啊。

到目前为止,来求购的二道贩子,已经超过了一百人,且数目还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所以曹志强去开会,就是商量《江湖行》的再版数量,以及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自动求购者。

再版数量没啥可说,直接再印刷四百万套,基本可以暂时解决书荒问题。

至于从全国各地自行过来的二道贩子,政策是来者不拒,只要一手交钱,那就一手交货,当然如何运输就是他们的事儿了。

不过,有鉴于这些二道贩子的灵活性,以及出于安全性等考虑,凡是来批发图书的二道贩子,都要留下联系电话跟联系方式,以便之后方便联络。

这看似是为了挑选二道贩子,防止有不法分子进行非法倒卖,其实是结善缘,为以后扩大销路做准备。

因为在曹志强看来,这些人能在这个时代,就有如此敏锐的嗅觉,千里迢迢自费来购书倒卖,这份商业头脑值得赞叹。

留下这些人的联络方式,以后万一自己出了新产品,或者想要搞代销点,甚至发地区代理权,这些人都是首选。

别的不说,一旦曹志强的音乐磁带要上市,就可以借助这些人,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

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流动的销售点啊,能不好好招待么?

所以,曹志强今天大半时间,都是跟这些进京求书的人见面唠嗑,大谈什么产业链,什么合作共赢,什么公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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