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曹志强就早早的去汇合了自己的大姐曹佳佳,然后一起赶到飞机场,准备迎接即将来京的吴青红一行人。
之所以要先汇合曹佳佳一起,是因为这次要接的人中,除了吴青红一家人之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姐夫夏思明。
想当初,夏思明出于谨慎,先跟曹佳佳假离婚,然后夏思明继续留下来,曹佳佳则带着儿女先一步来到了京城。
由于离婚之后,曹佳佳可以脱离夏思明的户口,所以曹佳佳就借着这个由头,重新回京城重新落户。
本来呢,按照政策,如果曹佳佳的父母还在,曹佳佳是可以直接以投亲的方式迁回京城原籍的。
但是由于曹佳佳的父母都不在了,情况就麻烦了点。
不过好在呢,曹佳佳父母的房子还在,并且当初曹志强发达之后,也没去办理房产过户,所以原先四合院的那套房产,户主还是已经死亡的林美丽的。
换言之,在房产没过户给曹志强之前,至少四合院原先那套西跨院东厢房,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还是属于曹志强跟曹佳佳俩人所有。
这也就是说,曹佳佳理论上在京城是有房产的。
只要在京城有房产,又有京城的出生证明,或者能证明是在京城出生,后来从京城迁出去的人,就可以迁回京城。
不过曹佳佳就算迁回京城,也是单dú • lì户,不可能落户在曹志强的户口上,因为他们是旁系亲属。
也就是说,曹佳佳是在跟夏思明离婚后,就在当地先单独办了户口,然后办理了迁移证,拿着这些来到京城,再重新办理落户。
当然了,曹佳佳的这些迁移政策呢,理论上当然可行,但实际的迁移落户过程中是很难的。
毕竟那可是京城,是多少人都梦想进来的地方。
然而有曹志强帮忙运作,一切就不是问题了。
运作方式也很简单,就是曹佳佳带着孩子来京城后,曹志强立刻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以红光出版社的名义,跟曹佳佳签署了一个正式用工协议。
这个协议,可跟那种合同工不一样,是正式工的合同。
有了这个合同,曹佳佳就要把档桉正式落入京城的劳动局,是真正的工人身份,在出版社也享受正式工人的待遇。
像曹佳佳之前工作所积累的工龄,也直接转移过来,一点没落,不需要从实习工开始算。
办理了这件事,是要证明曹佳佳有工作能力,在京城有了正式的工作。
曹志强做的第二个事情,是写了一个甘愿放弃房子遗产的协议,然后又去跑了跑衙门,最终让原来父母的那套房产,全部继承给曹佳佳。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曹佳佳在京城有了正式的房产,而房产跟落户是有直接关系的。
如此一来,曹佳佳有京城的出生证,又有离婚证,还有在京城的工作证明跟房产证明,完全符合重新落户京城的条件。
再加上曹志强找了点关系撒了点钱,结果就是曹佳佳顺顺利利的,在极短时间内就落户京城。
正式落户京城之后,曹佳佳的俩孩子也就可以轻松的落在曹佳佳的户口上,然后去京城的正经上学了。
至于曹志强把房子让给自己大姐,他的户口咋办。
这好办啊,曹志强可以把户口落在新房子里,同城迁移户口地址是很容易的。
而曹志强新的落户地址,就是后海那套房子,也是曹志强暂时给吴青红住的那套四合院。
所以啊,别看曹佳佳现在是食为天餐馆的经理,其实他真正的身份,是红光出版社的一个后勤人员,属于红光出版社的正式职工。
曹佳佳的档桉目前是落在红光出版社,而且在劳动局备了桉,是正规的工人身份。
而合同工跟正式工的
区别,就在于是否在劳动局备桉。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在工作单位,本人却没在劳动局备桉,你就是合同工。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在工作单位,本人也在劳动局备桉了,你就是正式工。
以后当然会不一样,但在这个时期,你是否在劳动局备桉,就是合同工跟正式工的最简单的区分法。
总之,曹佳佳目前的情况,跟秦淮茹差不多。
秦淮茹现在整天不上班,但档桉还在红星轧钢厂,还是轧钢厂的工人。